李烈钧
【拼音】:lǐ liè
【结构】:李(上下结构)烈(上下结构)钧(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李烈钧(1882-1946)江西武宁人。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曾任云南讲武堂教官。武昌起义后,在九江策动新军起义,任江西都督。1913年在湖口起义,掀起“二次革命”。先后参加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拥护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后任国民党中央委员、国民党政府委员。⒈江西武宁人。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曾任云南讲武堂教官。武昌起义后,在九江策动新军起义,任江西都督。1913年在湖口起义,掀起“二次革命”。先后参加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拥护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后任国民党中央委员、国民党政府委员。
网友释义李烈钧(1882年—1946年),原名烈训,字协和,号侠黄,汉族,江西九江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1904年赴日本东京振武学校留学,1907年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六期,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8年回国后任江西混成协第五十四标第一营管带。1909年赴云南任讲武堂教官兼兵备道提调。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江西九江起义成功,李烈钧辗转赴九江,被推为总参谋长,不久任海陆军总司令。11月率队溯江而上,驰援武昌,被任命为五省联军总司令兼中央军司令,阻击北洋军阀冯国璋部的进攻。1912年李烈钧被江西省议会选举为江西都督。1913年7月,李烈钧响应孙中山号召,在江西发动二次革命,讨...
法语Li Liejun
其他释义李烈钧(1882-1946):江西武宁人。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曾任云南讲武堂教官。武昌起义后,在九江策动新军起义,任江西都督。1913年在湖口起义,掀起“二次革命”。先后参加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拥护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后任国民党中央委员、国民党政府委员。
读音:lǐ
[lǐ]
(1)(名)(~子)小乔木;果实球形;黄色或紫红色;是普通水果。
(2)(名)(~子)这种植物的果实。
(3)(名)(Lǐ)姓。
读音:liè
[liè]
(1)(形)强烈;猛烈:~火|~日|~酒|~性炸药|轰轰~~|兴高采~。
(2)(形)刚直;严正:~性|刚~。
(3)(形)为正义而死难的:~士|先~。
(4)(形)功业:功~(功绩)。
读音:jūn
[]
(1)古代的重量单位;三十斤是一钧:雷霆万~之势|千~一发。
(2)〈书〉敬辞;用于有关对方的事物或行为(对尊长或上级用):~座|~鉴|~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