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兔之悲
【拼音】:hú tù zhī bēi
【注音】:ㄏㄨˊㄊㄨˋㄓㄅㄟ
【词性】:成语。
【简体】:狐兔之悲
【繁体】:狐兔之悲
词语解释犹狐死兔泣。狐兔之悲[hútùzhībēi]⒈犹狐死兔泣。
基础解释比喻因同类遭遇不幸而感到悲伤。
引证解释⒈犹狐死兔泣。引《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鸞凤之配,虽有佳期;狐兔之悲,岂无同志。”明无名氏《鸣凤记·二臣哭夏》:“我和你既有僚友之义,不免狐兔之悲。”清蒲松龄《募葬郝飞侯序》:“惟冀縉绅先生,喜结人天之果;金兰故友,共兴狐兔之悲。”李大钊《厌世心与自觉心》:“异日者天涯沦落,同作亡民,相逢作楚囚之泣,或将兴狐兔之悲矣。”
释义狐死则兔悲,兔死则狐亦悲。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痛心悲伤。
国语辞典比喻因同类遭遇不幸而感到悲伤。明.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一六.黄叔度二诬辨》:「回视国家将倾、诸贤就戮,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下之不能与狐兔之悲,方且沾沾自喜,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是诚何忍哉!」也作「兔死狐悲」。狐兔之悲[hútùzhībēi]⒈比喻因同类遭遇不幸而感到悲伤。明·朱国祯也作「兔死狐悲」。引《涌幢小品·卷一六·黄叔度二诬辨》:「回视国家将倾、诸贤就戮,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下之不能与狐兔之悲,方且沾沾自喜,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是诚何忍哉!」成语解释狐兔之悲
成语词典版01.明.周顺昌〈福州高璫纪事〉:「陈公被留,家人向隅,爱子乞援狐兔之悲,有情者谁复能遣?」
出处明·朱国桢《涌幢小品·黄叔度二诬辨》:“因视国家将倾,诸贤就戮,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下之不能兴狐兔之悲,方且沾沾自喜,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是诚何忍哉。”
1.亦作狐兔之悲,狐死兔悲,狐死兔泣。
读音:hú
[hú]
(1)(名)哺乳动物的一属;形状略像狼;面部较长;耳朵三角形;尾巴长;毛通常赤黄色。性狡猾多疑;昼伏夜出;吃野鼠、鸟类、家禽等。毛皮可做衣物。较常见的草狐和赤狐。通称狐狸。
(2)(Hú)姓。
读音:tù
[tù]
(名)(~子)(~儿)哺乳动物、善于跳跃;跑得很快。
读音:zhī
[zhī]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读音:bēi
[bēi]
(1)(形)悲伤:~哀|~鸣|~叹|~喜。
(2)(形)怜悯: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