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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孟尝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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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孟尝君传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复制
shì jiē chēng mèng cháng jūn néng shì
shì guī zhī
ér lài tuō bào zhī qín
jiē
mèng cháng jūn míng gǒu dào zhī xióng ěr
yán 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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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àng míng gǒu dào zhī zāi
míng gǒu dào zhī chū mén
shì zhī suǒ zhì

作者介绍

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更多

年代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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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世人都称赞孟尝君能够招贤纳士,贤士因为这个缘故归附他,而孟尝君终于依靠他们的力量,从像虎豹一样凶残的秦国逃脱出来。唉!孟尝君只不过是一群鸡鸣狗盗的首领罢了,哪里能说是得到了贤士!如果不是这样,(孟尝君)拥有齐国强大的国力,只要得到一个贤士,(齐国)就应当可以依靠国力在南面称王而制服秦国,还用得着鸡鸣狗盗之徒的力量吗?鸡鸣狗盗之徒出现在他的门庭上,这就是贤士不归附他的原因。

称:称颂,赞扬。

孟尝君:姓田名文,战国时齐国公子(贵族),封于薛地(今山东省滕县东南)。

士:士人,指品德好、有学识或有技艺的人。

归:投奔,投靠。卒,终于,最终。

赖:依仗,依靠。

其:指门下士。

特:只,仅,不过。

鸡鸣狗盗:孟尝君曾在秦国为秦昭王所囚,有被杀的危险。他的食客中有个能为狗盗的人,就在夜里装成狗混入秦宫,偷得狐白裘,用来贿赂昭王宠妃,孟尝君得以被放走。可是他逃至函谷关时,正值半夜,关门紧闭,按规定要鸡鸣以后才能开关放人出去,而追兵将到。于是他的食客中会学鸡叫的人就装鸡叫,结果群鸡相应,终于及时赚开城门,逃回齐国。后成为孟尝君能得士的美谈。

雄:长、首领。

耳:罢了。

擅:拥有。

宜:指居于君主之位。君王坐位面向南,故云。制服。

夫:发语词。

好评“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土,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为一立,开门见山提出议论的中心问题,即孟尝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尝君特鸡呜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为一劈,陡然一转,否定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提出了作者对孟尝君的评价,即孟尝君仅仅是个“鸡鸣狗盗之雄”,实在劈得精巧,劈得有力。“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为一驳,驳“孟尝君能得士”,驳孟尝君“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紧扣主旨,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证明,孟尝君是不能得士的。“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为一断,断“士以故归之”,断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劈,一驳,一断,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王安石非常反对华而不实的文风,反对过于雕镂的文辞,主张“意惟求多,字惟求少”。他给祖择之书云:“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已。”《读〈孟尝君传〉》这一篇论说文,谋篇布局严谨自然,遣词造句也极其简练,文简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适用为本”的行文用词原则。孟尝君自秦国逃归齐国,《史记·孟尝君列传》有较详细生动的描述,是历史上一个情节曲折令人爱读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中,没有引用孟尝君自秦逃归齐国故事中的任何情节,而是抓住最本质的内容,从“鸡鸣狗盗”成语着笔,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笔墨。“鸡鸣狗盗”这一成语,在文中共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鸡鸣狗盗之雄耳”,是为破“孟尝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是为破“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是为破“士以故归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读来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累赘,反觉抑扬顿挫,琅琅上口,津津有味。可见王安石用词的精妙真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全文不满百字,被历代文论家评为“千秋绝调”,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鸡鸣狗盗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笔者的意见一致,因而不再赘论。问题是“冯驩之类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冯驩(又作冯煖、冯谖)确实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矫诏以债赐诸民”,为孟尝君“市义”,使孟尝君罢相回薛时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他替孟尝君经营“三窟”,使孟尝君重返相位,而且“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但也仅此而已。孟尝君为相数十年,在治国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绩呢?冯驩作为孟尝君的主要谋士,在治国安民方面给孟尝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债赐诸民”在客观上减轻了薛地人民的负担外,还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而且“市义”也好,“三窟”也好,并不是为了国富民强,而是为了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至于三次弹唱“长铗归来乎?”更不是为了富国强民,而只是为了冯驩自己生活上的满足。——正是根据冯驩的所作所为,王安石把“冯驩之类”逐出了“士”的范畴,而归之于“鸡鸣狗盗之徒”。在王安石看来,冯驩和“鸡鸣狗盗之徒”是同类,他们之间的差别,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当孟尝君满足了冯驩“食鱼”“乘车”的要求后,冯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尝君客我!”——这不是一个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吗?《读〈孟尝君传〉》指出:“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见,王安石所说的“士”,不是仅仅“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远大、为国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为国立功、为民谋利的人才算“士”,而为自己或为某一个人谋利的人并不算“士”。这从他的《答司马谏议书》可以看出。他说:“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可见,王安石所谓“士”,是像他那样能为国兴利、膏泽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来,单纯为主子的个人安危荣誉出谋划策奔波效劳的人,如冯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战国策》和《史记》记载的史实,便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孟尝君善养士的说法。总之,《读〈孟尝君传〉》不愧为名家名作。其立论的精当,论据的典型,论证的精辟,“足以为后世法”,值得学习借鉴。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个著名成语:鸡鸣狗盗。

差评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诗文名作,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无瑕,所以对名文不要迷信。他的这篇《读〈孟尝君传〉》就不是好作品。不管怎么吹捧它“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也不管怎么赞扬它“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形式的。问题的实质是这篇翻案文章论证不稳,站不住脚。主要缺点在两方面:翻案没有事实根据,推论又不合逻辑。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huān)、冯煖(xuān)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否则这个案是翻不掉的。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避开它而翻案,只好想当然妄发议论:“嗟呼!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刘德斌对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议论不去批评反而赞扬作者不引《史记》记载“省去了许多笔墨”,抓住了“最本质的内容”。读历史书不为习俗之见所束缚,敢于以怀疑的眼光去探索问题,这种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这篇文章可取之处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据事实去翻案就大错特错了。科学的态度要求实事求是,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不值得学习。证论问题当然离不开推论,但推论的大前提必须牢靠、稳固才行。“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鸡鸣狗盗之力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论据完全是主观臆断。刘德斌却认为这个断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对不合理的论断为什么不可以辩一辩呢?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的名作《读〈孟尝君传〉》,言简意深,历代传诵。对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无讹》一文中提出批评。他说:“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他的理由是:“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 笔者不揣冒昧,斗胆来“翻上一翻”。

读孟尝君传相关评论

好评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土,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为一立,开门见山提出议论的中心问题,即孟尝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尝君特鸡呜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为一劈,陡然一转,否定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提出了作者对孟尝君的评价,即孟尝君仅仅是个“鸡鸣狗盗之雄”,实在劈得精巧,劈得有力。“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为一驳,驳“孟尝君能得士”,驳孟尝君“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紧扣主旨,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证明,孟尝君是不能得士的。“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为一断,断“士以故归之”,断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劈,一驳,一断,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
  王安石非常反对华而不实的文风,反对过于雕镂的文辞,主张“意惟求多,字惟求少”。他给祖择之书云:“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已。”《读〈孟尝君传〉》这一篇论说文,谋篇布局严谨自然,遣词造句也极其简练,文简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适用为本”的行文用词原则。
  孟尝君自秦国逃归齐国,《史记·孟尝君列传》有较详细生动的描述,是历史上一个情节曲折令人爱读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中,没有引用孟尝君自秦逃归齐国故事中的任何情节,而是抓住最本质的内容,从“鸡鸣狗盗”成语着笔,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笔墨。“鸡鸣狗盗”这一成语,在文中共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鸡鸣狗盗之雄耳”,是为破“孟尝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是为破“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是为破“士以故归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读来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累赘,反觉抑扬顿挫,琅琅上口,津津有味。可见王安石用词的精妙真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全文不满百字,被历代文论家评为“千秋绝调”,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
  “鸡鸣狗盗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笔者的意见一致,因而不再赘论。问题是“冯驩之类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冯驩(又作冯煖、冯谖)确实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矫诏以债赐诸民”,为孟尝君“市义”,使孟尝君罢相回薛时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他替孟尝君经营“三窟”,使孟尝君重返相位,而且“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但也仅此而已。孟尝君为相数十年,在治国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绩呢?冯驩作为孟尝君的主要谋士,在治国安民方面给孟尝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债赐诸民”在客观上减轻了薛地人民的负担外,还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而且“市义”也好,“三窟”也好,并不是为了国富民强,而是为了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至于三次弹唱“长铗归来乎?”更不是为了富国强民,而只是为了冯驩自己生活上的满足。——正是根据冯驩的所作所为,王安石把“冯驩之类”逐出了“士”的范畴,而归之于“鸡鸣狗盗之徒”。在王安石看来,冯驩和“鸡鸣狗盗之徒”是同类,他们之间的差别,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当孟尝君满足了冯驩“食鱼”“乘车”的要求后,冯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尝君客我!”——这不是一个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吗?
  《读〈孟尝君传〉》指出:“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见,王安石所说的“士”,不是仅仅“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远大、为国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为国立功、为民谋利的人才算“士”,而为自己或为某一个人谋利的人并不算“士”。这从他的《答司马谏议书》可以看出。他说:“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可见,王安石所谓“士”,是像他那样能为国兴利、膏泽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来,单纯为主子的个人安危荣誉出谋划策奔波效劳的人,如冯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战国策》和《史记》记载的史实,便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孟尝君善养士的说法。
  总之,《读〈孟尝君传〉》不愧为名家名作。其立论的精当,论据的典型,论证的精辟,“足以为后世法”,值得学习借鉴。 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个著名成语:鸡鸣狗盗。

差评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诗文名作,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无瑕,所以对名文不要迷信。他的这篇《读〈孟尝君传〉》就不是好作品。不管怎么吹捧它“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也不管怎么赞扬它“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形式的。问题的实质是这篇翻案文章论证不稳,站不住脚。主要缺点在两方面:翻案没有事实根据,推论又不合逻辑。
  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huān)、冯煖(xuān)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否则这个案是翻不掉的。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避开它而翻案,只好想当然妄发议论:“嗟呼!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刘德斌对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议论不去批评反而赞扬作者不引《史记》记载“省去了许多笔墨”,抓住了“最本质的内容”。
  读历史书不为习俗之见所束缚,敢于以怀疑的眼光去探索问题,这种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这篇文章可取之处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据事实去翻案就大错特错了。科学的态度要求实事求是,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不值得学习。
  证论问题当然离不开推论,但推论的大前提必须牢靠、稳固才行。“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鸡鸣狗盗之力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论据完全是主观臆断。刘德斌却认为这个断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对不合理的论断为什么不可以辩一辩呢?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的名作《读〈孟尝君传〉》,言简意深,历代传诵。对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无讹》一文中提出批评。他说:“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他的理由是:“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 笔者不揣冒昧,斗胆来“翻上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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