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拼音】:dǒng bì wǔ
法语Dong Biwu
词语解释董必武[dǒngbìwǔ]⒈(1886-1975)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11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1921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任中共汉口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中共中央党校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南方局常委,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抗战胜利后,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南方局书记,参与领导重庆、南京中共代表团的工作。建国后,历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对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主要著作编为《董必武选集》。
读音:dǒng
[dǒng]
(1)(动)监督管理。
(2)(名)董事。
(3)姓。
读音:bì
[bì]
(1)(副)必定;必然:战~胜;攻~克|~经之路。
(2)(副)必须;一定要:事~躬亲。
读音:wǔ
[wǔ]
1.关于军事或技击的,与“文”相对:武装。武器。武警。武林。武坛。武生。武旦。武丑。武净。武举。
2.勇猛,猛烈:英武。威武。武断。武士。武夫。
3.半步,泛指脚步:步武。踵武。行(xíng )不数武。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