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治
【拼音】:zá zhì
【注音】:ㄗㄚˊㄓˋ
【结构】:杂(上下结构)治(左右结构)
【繁体】:雜治
词语解释1.会审。2.综合治理。杂治[zázhì]⒈会审。⒉综合治理。
基础解释会审。综合治理。
引证解释⒈会审。引《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汉书·楚元王刘交传》:“昭帝初,﹝刘德﹞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詔狱。”颜师古注:“杂谓以他官共治之也。”《新唐书·杨师道传》:“太子承乾得罪,詔与长孙无忌等杂治其狱。”《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十七年》:“命都事刘正等往按,狱弗具,復遣参政张澍等杂治之,竟置三人於死。”⒉综合治理。引《明史·俞大猷传》:“宜建城设市,用汉法杂治之。”
网络解释杂治zázhìㄗㄚˊㄓㄧˋ
综合释义会审。《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汉书·楚元王刘交传》:“昭帝初,﹝刘德﹞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詔狱。”颜师古注:“杂谓以他官共治之也。”《新唐书·杨师道传》:“太子承乾得罪,詔与长孙无忌等杂治其狱。”《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十七年》:“命都事刘正等往按,狱弗具,復遣参政张澍等杂治之,竟置三人於死。”综合治理。《明史·俞大猷传》:“宜建城设市,用汉法杂治之。”
汉语大词典(1).会审。《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汉书·楚元王刘交传》:“昭帝初,﹝刘德﹞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诏狱。”颜师古注:“杂谓以他官共治之也。”《新唐书·杨师道传》:“太子承乾得罪,诏与长孙无忌等杂治其狱。”《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十七年》:“命都事刘正等往按,狱弗具,复遣参政张澍等杂治之,竟置三人于死。”(2).综合治理。《明史·俞大猷传》:“宜建城设市,用汉法杂治之。”
其他释义1.会审。2.综合治理。
1.适之领兵部,而垍兄均为侍郎,林甫密遣吏擿其铨史伪选六十馀人,帝命京兆与御史杂治,累日情不得。
读音:zá
[zá]
(1)(形)多种多样的;混杂的。
(2)(动)混合在一起;搀杂。
读音:zhì
[zhì]
(1)(动)治理
(2)(形)指安定或太平:~世。
(3)(名)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所|府~。
(4)(动)医治:~病。
(5)(动)消灭(害虫):~虫|~蝗。
(6)(动)惩办:~罪。
(7)(动)研究:~学。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