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同分
【拼音】:zhòng tóng fēn
【注音】:ㄓㄨㄥˋㄊㄨㄥˊㄈㄣ
【结构】:众(上下结构)同(半包围结构)分(上下结构)
【繁体】:眾同分
词语解释1.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2.谓众人皆能辨别。众同分[zhòngtóngfēn]⒈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⒉谓众人皆能辨别。
基础解释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谓众人皆能辨别。
引证解释⒈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引《俱舍论》卷十五:“二由弃捨众同分故者,释由命终。”⒉谓众人皆能辨别。按,实、德、业指事物的实体、属性与名称三方面。引章炳麟《国故论衡·辨性下》:“然则名言之部,分实、德、业使不相越,以实、德、业为众同分。”原注:“凡人思慧皆能别之,故曰众同分。”
网络解释众同分众同分,梵文Sabhagata的意译,亦名“同分”。佛教名词。有部和法相宗心不相应行法之一。谓众生的共性或共因。《大乘广五蕴论》:“云何众同分?谓诸群生各各自类相似为性。”
综合释义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俱舍论》卷十五:“二由弃捨众同分故者,释由命终。”谓众人皆能辨别。章炳麟《国故论衡·辨性下》:“然则名言之部,分实、德、业使不相越,以实、德、业为众同分。”原注:“凡人思慧皆能别之,故曰众同分。”按,实、德、业指事物的实体、属性与名称三方面。
汉语大词典(1).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俱舍论》卷十五:“二由弃舍众同分故者,释由命终。”(2).谓众人皆能辨别。章炳麟《国故论衡·辨性下》:“然则名言之部,分实、德、业使不相越,以实、德、业为众同分。”原注:“凡人思慧皆能别之,故曰众同分。”按,实、德、业指事物的实体、属性与名称三方面。
读音:zhòng
[zhòng]
(1)(形)多;许多。
(2)(名)许多人:~生|听~。
读音:tóng,tòng
[tóng]
[ tóng ]1. 一样,没有差异:相同。同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同侪(同辈)。同庚(同岁)。同年。同胞。同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同仁(同人)。同仇敌忾。同工异曲。同室操戈。情同手足。
2. 共,在一起(从事):共同。同学。同步。殊途同归。同舟共济。
3. 和,跟:同流合污。
4. 姓。
[ tòng ]1. 〔胡同〕见“胡”。
读音:fēn,fèn
[fēn]
[ fēn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 fèn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