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
【拼音】:fǎ kē
【注音】:ㄈㄚˇㄎㄜ
【结构】:法(左右结构)科(左右结构)
【简体】:法科
【繁体】:法科
词语解释1.指刑法条例。2.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3.佛教指戒律。法科[fǎkē]⒈指刑法条例。⒉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⒊佛教指戒律。
基础解释指刑法条例。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3.佛教指戒律。
引证解释⒈指刑法条例。引《后汉书·郭躬传》:“躬奏讞法科,多所生全。”南朝陈徐陵《谢儿报坐事付治中启》:“儿报不能谨洁,敢触严网,右趾铁繫,事允法科。”《宋书·明帝纪》:“夫愆有小大,宪随宽猛,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而降辟次网,便暨钳挞,求之法科,差品滋远。”⒉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引鲁迅《三闲集·我和<语丝>的始终》:“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一纸风行的,还是在几个学校,尤其是北京大学,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则不大有人顾问。”⒊佛教指戒律。引南朝齐萧子良《奉养僧田门》:“心乖理义,行越法科。”
网络解释法科法科:汉语词语
汉语大词典(1).指刑法条例。《后汉书·郭躬传》:“躬奏谳法科,多所生全。”南朝陈徐陵《谢儿报坐事付治中启》:“儿报不能谨洁,敢触严网,右趾铁系,事允法科。”《宋书·明帝纪》:“夫愆有小大,宪随宽猛,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而降辟次网,便暨钳挞,求之法科,差品滋远。”(2).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鲁迅《三闲集·我和〈语丝〉的始终》:“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一纸风行的,还是在几个学校,尤其是北京大学,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则不大有人顾问。”(3).佛教指戒律。南朝齐萧子良《奉养僧田门》:“心乖理义,行越法科。”
国语辞典大学分科之一。泛称法学院所属科系。如政治、法律、经济等系。法科[fǎkē]⒈大学分科之一。泛称法学院所属科系。如政治、法律、经济等系。⒉法律。引《后汉书·卷四十六·郭躬传》:「躬奏谳法科,多所生全。」德语Jura;juristisch(Adj)
辞典修订版大学分科之一。泛称法学院所属科系。如政治、法律、经济等系。法律。《后汉书.卷四十六.郭躬传》:「躬奏谳法科,多所生全。」
1.本文讲述主人公郑毅从人间界不名一文的小子成长为神界震慑一方的霸主,期间经历精彩无比,同时修真,魔法,科技的文明鼎足而立,互争高下。
2.因此,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理论与立法有机结合,对于我国刑法科学化将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3.濮州刺史慕容彦超坐违法科敛,擅取官麦五百斛造麹,赋与部民。
4.文章讨论了采用锥型量热计对复合材料的不燃性进行检验,方法科学,判定条件偏于安全,可操作性强。
5.我以为无此重复的必要,主张以北大的工科并入北洋,而北洋之法科,刻期停办。
6.第一部分论述了选官中的一般法律考试,包括明法科、新明法科及几种出官试法还有其他官吏的法律考试。
7.人类起源至今仍是无法盖棺定论的问题,神学有神学的说法,科学有科学的说法,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思想的方向也会不同。
8.曾几何时,读法科在国人眼中乃是“干禄之终南捷径”,而在“依法治国”被确立为国家方略之后,法科学子的就业不热反冷,值得深思。
9.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
10.过去,是从土地里找财富的时代。现在,是从人的大脑里找财富的时代。从人的大脑里挖掘财富的最好方法就是使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开发学生的智力。哪个国家的教育方法科学,哪个国家就占了便宜,它的经济发展速度就会比别人快。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读音:kē
[kē]
(1)(名)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牙~|眼~。
(2)(名)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秘书~|财务~。
(3)(名)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
(4)(动)〈书〉判定(刑罚):~以罚金。
(5)(名)古装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