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闻琐事
【拼音】:yí wén suǒ shì
【注音】:一ˊㄨㄣˊㄙㄨㄛˇㄕˋ
【词性】:成语。
【繁体】:遺聞瑣事
词语解释意思是前代或前人遗留下来而少为人知的传闻,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的。
基础解释见/'遗闻逸事/',意思是前代或前人遗留下来而少为人知的传闻,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的。
引证解释⒈见“遗闻逸事”。
汉语大词典见“遗闻逸事”。《汉语大词典》:遗闻逸事(遗闻逸事) 拼音:yíwényìshì指前代或前人遗留下来而少为人知的传闻,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的。鲁迅《南腔北调集·题记》:“然而只有这一本,虽然浅薄,却还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大地》1981年第3期:“齐老先生(齐白石)的遗闻逸事也常听人说起,可是都没有新凤霞写的那么真。”亦作“遗闻轶事”、“遗闻琐事”。沈昌直《柳溪竹枝词》序:“词中自遗闻轶事,名迹胜景,以及方言物产之琐细,靡不详载记之。”章炳麟《訄书·哀焚书》:“其佗遗闻轶事,皆前代逋臣所录。”蠡勺居士《〈昕夕闲谈〉小序》:“本以存昔日之遗闻琐事,以附于稗官野史,使避世者亦可考见世事而已。”
出处蠡勺居士《〈昕夕闲谈〉小序》:“本以存昔日之遗闻琐事,以附于稗官野史,使避世者亦可考见世事而已。”
其他释义指前代或前人遗留下来而少为人知的传闻,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的。同“遗闻逸事”。
1.我不打算把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遗闻琐事告诉你,免得搅得你心绪不宁.
读音:yí,wèi
[yí]
[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
3.遗漏:~忘。补~。
4.留下:~迹。~憾。不~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容。~嘱。~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矢。~尿。~精。
[ wèi ]赠与;送给:~之千金。
读音:wén
[wén]
(1)(动)听见:~见。
(2)(名)消息:新~。
(3)(名)名声:艳~。
(4)(名)知识;见闻:博学多~。
(5)(动)用鼻子嗅:味道好~。
读音:suǒ
[suǒ]
(形)细碎。
读音:shì
[shì]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2.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 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