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籍法
【拼音】:shū jí
【结构】:输(左右结构)籍(上下结构)法(左右结构)
【繁体】:輸籍法
词语解释1.隋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输籍法[shūjífǎ]⒈隋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引证解释⒈隋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引《资治通鉴·陈长城公至德三年》:“高熲请为输籍法,徧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姦无所容矣。”胡三省注:“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
网友释义输籍定样,又称“输籍法”,是中国隋朝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政府利用这一手段搜括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开皇五年(公元585年)隋文帝采纳高颎建议,规定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出查,令百姓五党或三党为一团,根据标准定户等上下,重新规定应纳税额,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豪强地主占有劳动人口,造成税负不合理现象。
读音:shū
[shū]
(1)(动)运输;运送
(2)(动)〈书〉捐献(财物):~财助战。
(3)(动)在较量时失败;败:决不认~。
读音:jí
[jí]
(1)(名)书籍;册子:古~。
(2)(名)籍贯:原~。
(3)(名)代表个人对国家、组织的隶属关系:国~|党~|学~。
(4)(名)(Jí)姓。
读音:fǎ
[]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