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书
【拼音】:jiā shū
【注音】:ㄐ一ㄚㄕㄨ
【结构】:挟(左右结构)书(独体结构)
【繁体】:挾書
词语解释私藏书籍。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挟书[jiāshū]⒈私藏书籍。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
引证解释⒈私藏书籍。参见“挟书律”。引《汉书·董仲舒传》:“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清夏燮《中西纪事·原叙》:“珍此享帚之藏,窃怀挟书之惧。”明汪道昆《明故提督信阳何先生墓碑》:“汉承挟书,而得贾董。”⒉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引宋洪迈《夷坚甲志·沉持要登科》:“时挟书假手之禁甚严。”明沉德符《野获编·科场三·会场搜捡》:“至乙丑南宫,上微闻挟书之弊,始命添设御史二员,专司搜捡。”
网络解释挟书挟书,汉语词汇,常见于文言文,本指私藏书籍的行为,同时又特指秦汉时期的“挟书律”。后亦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
综合释义私藏书籍。《汉书·董仲舒传》:“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清夏燮《中西纪事·原叙》:“珍此享帚之藏,窃怀挟书之惧。”明汪道昆《明故提督信阳何先生墓碑》:“汉承挟书,而得贾董。”参见“挟书律”。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宋洪迈《夷坚甲志·沉持要登科》:“时挟书假手之禁甚严。”明沉德符《野获编·科场三·会场搜捡》:“至乙丑南宫,上微闻挟书之弊,始命添设御史二员,专司搜捡。”挟书[jiāshū]私藏书籍。《汉书·董仲舒传》:“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挟书[jiāshū]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宋)洪迈《夷坚甲志·沉持要登科》:“时挟书假手之禁甚严。”
汉语大词典(1).私藏书籍。《汉书·董仲舒传》:“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清夏燮《中西纪事·原叙》:“珍此享帚之藏,窃怀挟书之惧。”明汪道昆《明故提督信阳何先生墓碑》:“汉承挟书,而得贾董。”参见“挟书律”。(2).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宋洪迈《夷坚甲志·沉持要登科》:“时挟书假手之禁甚严。”明沈德符《野获编·科场三·会场搜捡》:“至乙丑南宫,上微闻挟书之弊,始命添设御史二员,专司搜捡。”
其他释义1.私藏书籍。2.指挟书律。3.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
1.不过“通经致用”,前提是经书的文本确定,而秦始皇制定的“挟书律”,到汉惠帝初才明令废除,三十年里图书受到巨大损失。
2.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
3.凡就试,唯词赋者许持《切韵》、《玉篇》,其挟书为奸,及口相受授者,发觉即黜之。
4.吕雉统治期间实行黄老之术与民休息的政策,废除挟书律,下令鼓励民间藏书、献书,恢复旧典。
5.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下令省减律令,废除“挟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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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下令省减律令,废除“挟书律”。[https://www.chazidian.com/zj-357722/查字典挟书造句]
8.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https://www.chazidian.com/zj-357722/造句)
读音:xié,jiā
[jiā]
1. 用胳膊夹着:挟持。挟山超海(喻不可能做到的事)。
2. 倚仗势力或抓住人的弱点强迫人服从:要(yāo )挟。挟制。挟势(仗势)。
3. 心里怀着(怨恨等):挟恨。挟怨。挟嫌。
读音:shū
[shū]
(1)(动)写字;记录;书写:大~特~。振笔直~。
(2)(名)字体:隶~。
(3)(名)装订成册的著作:一本~。
(4)(名)书信:家~。
(5)(名)文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