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官法
【拼音】:gǎi guān fǎ
【结构】:改(左右结构;左边是己;不是已)官(上下结构)法(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宋代选人改京朝官之法。
网友释义宋代选人改京朝官之法。在任选人,经由帅抚、监司、知州保举后,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经磨勘合格,即赴京等候班引,班引后,改授承务郎以上官资,遂成为京朝宫。(《中国历代官称辞典》)
读音:gǎi
[gǎi]
1. 变更,更换:改变。更(
)改。改革。改造。改善。改弦更张。朝令夕改。改编。改写。纂改。2. 姓。
读音:guān
[guān]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
(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
(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
(4)(Guān)姓。
(5)(名)器官:五~|感~。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