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法
【拼音】:kē fǎ
【注音】:ㄎㄜㄈㄚˇ
【结构】:科(左右结构)法(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1.法令;宗教戒律。2.指科举取士之法。科法[kēfǎ]⒈法令;宗教戒律。⒉指科举取士之法。
基础解释法令;宗教戒律。指科举取士之法。
引证解释⒈法令;宗教戒律。引《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诸葛亮围陈仓”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亮围陈仓,使昭乡人靳详於城外遥説之,昭於楼上应详曰:‘魏家科法,卿所练也,我之为人,卿所知也,我受国恩多而门户重,卿无可言者,但有必死耳。’”唐赵璘《因话录·角》:“衡山周混沌……自幼入道,科法清严,今为南岳首冠。”⒉指科举取士之法。引《宋史·选举志一》:“若谓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
网络解释科法指科举取士之法。《宋史·选举志一》:“若谓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
综合释义法令;宗教戒律。《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诸葛亮围陈仓”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亮围陈仓,使昭乡人靳详於城外遥説之,昭於楼上应详曰:‘魏家科法,卿所练也,我之为人,卿所知也,我受国恩多而门户重,卿无可言者,但有必死耳。’”唐赵璘《因话录·角》:“衡山周混沌……自幼入道,科法清严,今为南岳首冠。”指科举取士之法。《宋史·选举志一》:“若谓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
网友释义芦荟肉丝炒掐菜是一道由绿豆芽200克、芦荟150克等食材制成的食品。
汉语大词典(1).法令;宗教戒律。《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诸葛亮围陈仓”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亮围陈仓,使昭乡人靳详于城外遥说之,昭于楼上应详曰:‘魏家科法,卿所练也,我之为人,卿所知也,我受国恩多而门户重,卿无可言者,但有必死耳。’”唐赵璘《因话录·角》:“衡山周混沌……自幼入道,科法清严,今为南岳首冠。”(2).指科举取士之法。《宋史·选举志一》:“若谓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
1.另一间办公室稍大,公诉科、反贪局、侦查监督科、法警队等10个科室“打伙儿”办公。
读音:kē
[kē]
(1)(名)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牙~|眼~。
(2)(名)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秘书~|财务~。
(3)(名)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
(4)(动)〈书〉判定(刑罚):~以罚金。
(5)(名)古装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