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故
【拼音】:sòng gù
【注音】:ㄙㄨㄥˋㄍㄨˋ
【结构】:送(半包围结构)故(左右结构)
【简体】:送故
【繁体】:送故
词语解释1.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2.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基础解释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引证解释⒈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引《晋书·范宁传》:“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宋书·谢方明传》:“寻更加晋陵太守,復为驃骑长史、南郡相……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梁书·文学传上·庾於陵》:“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⒉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引《南史·刘湛传》:“﹝湛﹞父柳亡於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
网络解释送故送故,词意是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综合释义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晋书·范宁传》:“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宋书·谢方明传》:“寻更加晋陵太守,復为驃骑长史、南郡相……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梁书·文学传上·庾於陵》:“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南史·刘湛传》:“﹝湛﹞父柳亡於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送故[sònggù]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南史.卷七零.循吏传.范述曾传》:「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余枚而已。」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州郡官殁于任所,属下佐吏护丧回里,称为「送故」。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岁,服始陈,桓车骑与送故文武别。」
汉语大词典(1).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晋书·范宁传》:“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宋书·谢方明传》:“寻更加晋陵太守,复为骠骑长史、南郡相……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梁书·文学传上·庾于陵》:“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2).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南史·刘湛传》:“﹝湛﹞父柳亡于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
国语辞典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
辞典修订版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南史.卷七零.循吏传.范述曾传》:「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余枚而已。」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州郡官殁于任所,属下佐吏护丧回里,称为「送故」。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岁,服始陈,桓车骑与送故文武别。」
1.其后稍稍变易,公卿以下传相促急,又数改更政事,司隶、部刺史察过悉劾,发扬阴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
2.到东晋时期,“送故迎新”不但成为官场惯例,而且还有所谓“送迎之费”。
3.据《野客丛书》记载,当时有人评论说,“送故迎新,交错道路。
4.现在公卿以下的官员职务变动过于急促,“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
5.做学术就应目不窥园而不能送故迎新。
6.除夕夜,家家户户送故迎新。
7.还淳反朴,虽未敢必期;送故迎新,实稍减劳弊。
8.据《野客丛书》记载,当时有人评论说,“送故迎新,交错道路。(查字典www.chazidian.com)
9.做学术就应目不窥园而不能送故迎新。【www.chazidian.com/zj-184969/查字典造句】
读音:sòng
[sòng]
(1)(动)传送。
(2)(动)把东西运去或拿去给人:~报|~款。
(3)(动)赠送:奉~|~礼。
(4)(动)陪着离去的人一起走:~客|~朋友。
读音:gù
[gù]
(1)(名)事故:变~。
(2)(名)缘故;原因:无~缺勤|不知何~。
(3)故意;有意:~作镇静|明知~犯。
(4)(连)所以;因此:今日大雨倾盆;~未如期起程。
(5)(形)原来的;从前的;旧的:~址|~乡|黄河~道|依然~我。
(6)(名)朋友;友情:亲~|沾亲带~。
(7)(人)死亡;已经死亡的(人):病~|染病身~|父母早~|~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