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异处
【拼音】:shǒu zú yì chǔ
【注音】:ㄕㄡˇㄗㄨˊ一ˋㄔㄨˇ
【词性】:成语。
【简体】:手足异处
【繁体】:手足異處
词语解释谓被杀。手足异处[shǒuzúyìchǔ]⒈谓被杀。
引证解释⒈谓被杀。引《史记·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汉袁康《越绝书·内传陈成恒》:“孤虽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四支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
综合释义指被杀。手足异处[shǒuzúyìchǔ]手和脚不在一起。指被杀害。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汉˙袁康˙越绝书˙卷七˙内传陈成恒:孤虽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四肢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
汉语大词典谓被杀。《史记·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汉袁康《越绝书·内传陈成恒》:“孤虽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四支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
国语辞典手和脚不在一起。指被杀害。手足异处[shǒuzúyìchù]⒈手和脚不在一起。指被杀害。引《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汉·袁康《越绝书·卷七·越绝内传陈成恒九》:「孤虽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四肢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成语解释手足异处
辞典修订版手和脚不在一起。指被杀害。《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汉.袁康《越绝书.卷七.越绝内传陈成恒九》:「孤虽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四肢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
成语词典版修订本参考资料:手和脚不在一起。指被杀害。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汉˙袁康˙越绝书˙卷七˙内传陈成恒:孤虽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四肢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
其他释义异处:不在一起。手和脚不在一处。指被杀。
读音:shǒu
[shǒu]
(1)(名)人体上肢前端能拿东西的部分。
(2)(动)拿着:人~一册。
(3)(形)小巧而便于拿的:~册|~折。
(4)(形)亲手:~抄。
(5)(~儿)量词;用于技能、本领:他真有两~。
(6)(名)擅长某种技能的人或做某种事的人:选~|能~。
读音:zú
[zú]
(1)(名)脚;腿:~迹|~球|画蛇添~。
(2)(名)器物下部形状像腿的部分:鼎~。
(3)(形)充足;足够:~额|~金|~数|~月|富~|丰衣~食。
(4)(副)够得上某种数量或程度:菜~有十斤。
(5)(副)足以(多用于否定式):不~为凭|微不~道。
读音:yì
[yì]
(1)(形)有分别;不相同:~口同声|大同小~。
(2)(形)奇异;特别:~香|~闻。
(3)(形)惊奇;奇怪:惊~|深以为~。
(4)(形)另外的;别的:~日|~地。
(5)(形)分开:离~。
读音:chǔ,chù
[chǔ]
[ chǔ ]1. 居住:穴居野处。
2. 存在,置身:设身处地。处心积虑。处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处。
4. 决定,决断:处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处罚。处决。
6. 止,隐退:处暑。
[ chù ]1. 地方:处处。处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处。好处。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处。筹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