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
【拼音】:dà lù fǎ xì
【繁体】:大陸法系
【拼音】:dà lù fǎ xì
网友释义大陆法系(CivilLawSystem)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年,德国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了《德国民法典》,该法典以后为一些国家所仿效,故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德意志法系。属于这个法系的除法国、德国两国外,还有奥地利、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辞典修订版大陆法系系渊源于罗马法。罗马法自中世纪被欧洲大陆接受后,几成欧陆各国的通法,如现在的德国、法国、意大利皆是。由于国际间文化交流的加速,因此在法律的精神或形式上,有些国家即不免彼此类似,而成为一个系统。如亚洲的日本及我国的法律,即属此系统。与大陆法系相对的是海洋法系,二者在刑事诉讼制度上相差很大。
读音:dà,dài
[dà]
[ dà ]1. 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与“小”相对:大厅。大政。大气候。夜郎自大。大腹便便。
2. 指大小的对比,比如:这间房有那间两个大。
3. 规模广,程度深,性质重要:大局。大众。
4. 用于“不”后,表示程度浅或次数少:不大高兴。
5. 年长,排行第一:老大。
6. 敬辞:大作。大名。大手笔。
7. 时间更远:大前年。
8. 〔大夫〕古代官职,位于“卿”之下,“士”之上。
9. 超过事物一半,不很详细,不很准确:大概。大凡。
[ dài ]1. 〔大夫〕医生(“夫”读轻声)。
2. 〔大王〕戏曲、旧小说中对强盗首领的称呼(“王”读轻声)。
[ tài ]1. 古通“太”。
2. 古通“泰”。
读音:lù,liù
[lù]
[ lù ]陆地,高出水面的土地:大~。~路。
[ liù ]数目“六”的大写。多用于票证、账目等。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读音:xì,jì
[xì]
[ xì ]1. 有联属关系的:系统。系列。系数。水系。世系。
2. 高等学校中按学科分的教学单位:中文系。化学系。
3. 关联:干系。关系。
4. 联结,栓:系缚。系绊。系马。维系。名誉所系。
5. 牵挂:系恋。系念。
6. 是:确系实情。
7. 把人或东西捆住上提或向下送:从井下把土系上来。
8. 某些学科中分类的名称:汉藏(zàng )语系。寒武系(地质学名词)。
[ jì ]1. 结,扣:把鞋带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