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法典
【拼音】:zhā shì dīng ní fǎ diǎn
【繁体】:查士丁尼法典
【拼音】:zhā shì dīng ní fǎ diǎn
网友释义查士丁尼法典来源于罗马法。公元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这部《敕法汇集》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也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534年《查士丁尼法典》修改后再度颁布。
辞典修订版公元五三二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命学者杜立本等所编纂的法典。以现行法的一般规则、古来法律的习惯、法律解释的原理为内容,总称「罗马法典」。为近世民法的基础。
读音:chá,zhā
[zhā]
[ chá ]1. 考察:检查。调查。查验。查访。查阅。
2. 古同“槎”,水中浮木。
[ zhā ]1. 姓。
2. 同“楂”。
3. 古同“渣”,渣滓。
读音:shì
[shì]
(1)(名)古代指未婚的男子。
(2)(名)古代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间的阶层。
(3)(名)士人:~农工商。
(4)(名)军人:~气。
(5)(名)军人的一级;在尉以下:上~|中~|下~。
(6)(名)指某些种技术人员:护~|医~。
(7)(名)对人的美称:女~|烈~。
(8)(名)姓。
读音:dīng,zhēng
[dīng]
[ dīng ]1. 天干的第四位,用于作顺序第四的代称:丁是丁,卯是卯。
2. 成年男子。
3. 人口。
4. 从事某种劳动的人:园丁。
[ zhēng ]1. 〔丁丁〕象声词,形容伐木、下棋、弹琴的声音。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读音:diǎn
[diǎn]
(1)(名)典范性书籍。
(2)(名)标准;法则:~范。
(3)(名)典故:用~。
(4)(名)典礼:盛~。
(5)(动)旧时用土地、房屋或其他东西作抵押向人借钱:~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