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
【拼音】:xuān zhèng
【结构】:宣(上下结构)政(左右结构)院(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⒈元代官署名。掌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军政的机关。1264年始设,初名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长官为宣政使,由帝师担任,下属各官及所辖地区各级官吏,僧俗都可充任,掌军事民政。
网友释义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到了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尚书省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认为总制院责任重大,故向忽必烈奏请,根据中国唐朝时期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使臣之例,而更名为宣政院。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其他释义元代官署名。掌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军政的机关。1264年始设,初名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长官为宣政使,由帝师担任,下属各官及所辖地区各级官吏,僧俗都可充任,掌军事民政。
1.特此立据以证资质——皇历一十五年二月零六日,宣政院地洞委员会颁。
2.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
3.但脱脱对左司郎中汝中柏十分倚重,引起哈麻不快,脱脱改哈麻为宣政院使,且位居第三,于是哈麻对脱脱怀恨在心。
4.其实自打元朝将西藏划为宣政院辖地开始,中尼两国就已成为邻居。
5.元世祖创立行省分寄式中央集权,直接统辖云南、东北等边地,还以帝师领宣政院“政教合一”体制将吐蕃纳入中国版图。
6.元世祖创立行省分寄式中央集权,直接统辖云南、东北等边地,还以帝师领宣政院“政教合一”体制将吐蕃纳入中国版图。查字典www.chazidian.com造句网宣政院造句
7.其实自打元朝将西藏划为宣政院辖地开始,中尼两国就已成为邻居。(https://www.chazidian.com/zj-385683/查字典造句网)
读音:xuān
[xuān]
(1)(动)公开说出来;传播、散布出去:~德|~读|~传。
(2)(动)疏导:~泄。
(3)(动)宣召。
(4)(名)指安徽宣城。
(5)(名)指宣纸。
(6)姓。
读音:zhèng
[zhèng]
1. 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2.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3.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4. 姓。
读音:yuàn
[]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