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
【拼音】:cūn mín zì zhì
网友释义“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
读音:cūn
[cūn]
(名)村庄、农民聚居的地方:乡~。
读音:mín
[mín]
(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
(2)(名)某族的人:藏~|回~。
(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
(4)(名)民间:~歌|~谣。
(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
读音:zì
[zì]
(1)(代)自己:~爱|~备|~便|~费|~供|~家|~荐|~救|~勉|~弃|~谦|~强|~杀|~述|~诉|~习|~信|~省|~许|~选|~学|~专|~足|~不量力|~掘坟墓|~鸣清高|~投罗网|~我批评|~言~语|~作聪明。
(2)(副)自然;当然:~不待言|~当努力|~有公道。
(3)(介)从;由:~古|~外|~小|~远而近。
读音:zhì
[zhì]
(1)(动)治理
(2)(形)指安定或太平:~世。
(3)(名)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所|府~。
(4)(动)医治:~病。
(5)(动)消灭(害虫):~虫|~蝗。
(6)(动)惩办:~罪。
(7)(动)研究:~学。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