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制
【拼音】:jùn guó zhì
【简体】:郡国制
【繁体】:郡國制
网友释义汉代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分封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朝最大的不同之处。释义: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制并行。
辞典修订版汉时所采取的地方制度。汉有监于周行封建制度而衰,秦行郡县制度而亡,故融合二制之长,而采郡国制,既分封诸侯、功臣于王国、侯国,又于地方置郡,二者均属中央管辖。诸侯王拥有王国的统治权,但军事及王位继承方面均受到中央限制,七国之乱后,七国权力削弱,属官均由中央任命;郡县的郡守、郡丞及郡卫则由皇帝任命,由中央派遣。
读音:jùn
[jùn]
(名)古代的行政区划;比县小;秦汉以后;郡比县大:~县|会稽~|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读音:guó
[guó]
(1)(名)国家:~内|祖~|外~|保家卫~。
(2)(名)代表国家的:~徽|~旗|~宴。
(3)(名)指我国的:~产|~术|~画|~药。
(4)(名)(Guó)姓。
读音:zhì
[zhì]
(1)(动)制造:~版|~币|~表|~革|~件|~冷|~品|~钱|~糖|~图|~药。
(2)(动)拟定;规定:~定|因地~宜。
(3)(动)用强力约束;限定;管束:~伏|管~。
(4)(名)制度:法~|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