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所
【拼音】:zhì suǒ
【注音】:ㄓˋㄙㄨㄛˇ
【结构】:治(左右结构)所(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治所zhìsuǒ(1)旧指地方各级官吏的任职所在地英seatofalocalgovernment治所[zhìsuǒ]⒈旧指地方各级官吏的任职所在地。英seatofalocalgovernment;
基础解释旧指地方各级官吏的任职所在地
引证解释⒈古代地方长官的官署。引《汉书·朱博传》:“使者行部还,诣治所。”颜师古注:“治所,刺史所止理事处。”《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且汴州关东衝要,地富人繁,臣既不至治所,徒令他人摄职,何异空城!”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五章第一节:“唐朝廷允许他们住在河西节度使治所附近。”
网络解释治所治所,古指地方政府驻地。包括:省治、府治、州治、县治等。
综合释义古代地方长官的官署。《汉书·朱博传》:“使者行部还,诣治所。”颜师古注:“治所,刺史所止理事处。”《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且汴州关东衝要,地富人繁,臣既不至治所,徒令他人摄职,何异空城!”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五章第一节:“唐朝廷允许他们住在河西节度使治所附近。”治所[zhìsuǒ]古代地方长官的官署。
汉语大词典古代地方长官的官署。《汉书·朱博传》:“使者行部还,诣治所。”颜师古注:“治所,刺史所止理事处。”《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且汴州关东冲要,地富人繁,臣既不至治所,徒令他人摄职,何异空城!”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五章第一节:“唐朝廷允许他们住在河西节度使治所附近。”
其他释义1.古代地方长官的官署。
1.建德市文保单位的负责人也对钱江晚报说,梅城又称梅花城,是古睦州府、严州府、建德县的治所。
2.颖川郡治所在阳翟,坐落在嵩山东南脚下,北边是荥阳、长社等地,东临颖阳、许县。
3.到南北朝时的梁朝,广阳县更名为石埭县,广阳城作为县治所在地仍名广阳。
4.寺前左侧有一明徽君碑,是初唐为纪念明僧绍而立,碑文为唐高宗李治所撰,唐代书法家高正臣所书,碑阴“栖霞”。
5.建中四年士兵五千人赴关东作战,泾原兵路过长安,唐德宗无赏逐哗变,攻陷长安。
6.北方在十六国统治之下更是兵戈扰攘,各国在统治所及的较小区域中分置了许多州,并且变幻无常,州制又陷于混乱。
7.另一方面,随着基层民主、村民自治的发展壮大,乡政府所承担的功能将逐渐被村民自治所挤压而日益弱化。
8.西安市白蚁防治所工程师李刚介绍说,四五月是白蚁成虫纷飞季节,居民晚间应紧关门窗、控制灯光防止白蚁飞入。
9.由于地处黄河渡口,到了清朝,交通、商业地位迅速突显,成为商旅辐凑、人口稠密之地,进而取代旧县成为新县治所在。
10.民国初年,吴县政府在南斜塘设斜塘乡治所。
读音:zhì
[zhì]
(1)(动)治理
(2)(形)指安定或太平:~世。
(3)(名)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所|府~。
(4)(动)医治:~病。
(5)(动)消灭(害虫):~虫|~蝗。
(6)(动)惩办:~罪。
(7)(动)研究:~学。
(8)姓。
读音:suǒ
[suǒ]
1.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