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
【拼音】:fù jiā xíng
【注音】:ㄈㄨˋㄐ一ㄚㄒ一ㄥˊ
【结构】:附(左右结构)加(左右结构)刑(左右结构)
【简体】:附加刑
【繁体】:附加刑
词语解释附属于主刑的刑罚。附加刑[fùjiāxíng]⒈见“从刑”。
网络解释附加刑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国语辞典附属于主刑的刑罚。如褫夺公权、罚金、没收等。附加刑[fùjiāxíng]⒈附属于主刑的刑罚。如褫夺公权、罚金、没收等。德语Nebenstrafe(Strafrecht)
辞典修订版附属于主刑的刑罚。如褫夺公权、罚金、没收等。也称为「从刑」。
其他释义见〖从刑〗。
1.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3.附加刑又称从刑,是在刑罚体系中居于从属地位、补充主刑、独立或附加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4.减轻处罚包括刑种和刑期的减轻,减轻处罚的对象应当涵括附加刑,但应依法适用。
5.籍没法是元代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是指没收犯者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甚至包括犯者的妻孥和奴婢以充公。
6.同种附加刑应该采取并科原则,异种附加刑采取并科原则或者吸收原则。
7.复权制度是刑罚消灭制度的一部分,是一种消除附加刑和其他有罪判决后果的措施。
8.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9.没收财产刑是我国最为严厉的附加刑,现行刑法对之作了大量的规定。
10.由没收财产刑的体系地位与适用对象可以看出,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重的附加刑。
读音:fù
[fù]
(1)(动)附带:~设|~则|~寄照片一张|你给我再~上一笔;让他收到这封信就回信。
(2)(动)靠近:~近|~在他的耳朵旁边低声说话。
(3)(动)依从;依附:~议|~庸。
读音:jiā
[jiā]
(1)(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2)(动)使数量比原来大或程度比原来高;增加:~大|~强|~快|~速|~多|~急。
(3)(动)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符号|~注解。
(4)(动)加以:不~考虑|严~管束。
(5)(动)(Jiā)姓。
读音:xíng
[xíng]
1.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