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避
【拼音】:huí bì
【简体】:迴避
【繁体】:迴避
网友释义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
辞典修订版因有所顾忌而离开、躲避。《红楼梦.第五三回》:「一时,贾珍进来吃饭,贾容之妻 回避了。」《文明小史.第一零回》:「等到他身走进房间,众秀才只得起身回避。」也作「回避」。因避嫌而不参预其事,如:「青青到法院告黄华,如果黄华的妻子在法院当法官,她就必须回避,不能接办这件案子。」也作「回避」。
法语éviter、esquiver、éluder
辞典简编版因有所顾忌而避开、躲避。 【造句】古时皇帝出巡时威仪十足,路人皆须远走回避。因避嫌而不参与其事。 【造句】这件案子的关系人在审查时最好回避,以示公平。
读音:bì
[bì]
(1)(动)躲开;避免:~难|~暑。
(2)(动)防止:~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