剌法格
【拼音】:là fǎ gé
【繁体】:剌法格
【拼音】:là fǎ gé
词语解释(PaulLafargue,1842-1911)法人。初学医于巴黎。于伦敦遇马克思,娶其女。一八七一年参加巴黎暴动失败,逃西班牙,继赴葡萄牙。一八八零年大赦归,与同志树立马克思派社会主义,尽力宣传,下狱二次。一九一一年,与妻同自杀。着有《财产进化论》等书。
读音:là,lá
[là]
[ là ]1. 违背常情、事理:乖剌。剌谬。剌戾。
[ lá ]1. 同“拉”。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读音:gé
[gé]
1.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格子纸。方格儿布。
2. 法式,标准:格局。格律。格式。格言。合格。资格。
3. 表现出来的品质:格调。风格。人格。国格。性格。
4. 阻碍,隔阂:格格不入。
5. 击,打:格斗。格杀。
6. 推究:格致。
7. 树的长枝。
8. 至,来:格于上下。
9. 感通:格于皇天。
10. 变革,纠正:格非。
11.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