鞫谳
【拼音】:jū yàn
【注音】:ㄐㄨ一ㄢˋ
【结构】:鞫(左右结构)谳(左中右结构)
【繁体】:鞫讞
词语解释即审讯与适用法律项分开,由专职官员负责审与判的制度,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色。在这种制度下,两司独立活动,不得互通信息、协商办案。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司法官吏因缘为奸,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鞫谳[jūyàn]⒈审讯议断(狱案)。
引证解释⒈审讯议断(狱案)。引《宋史·职官志五》:“﹝大理寺﹞元丰官制行,置卿一人……卿掌折狱、详刑、鞫讞之事。”清沉德潜《百一诗》之一:“鞫讞恣挞辱,需索空鸡豚。”
网络解释鞫谳即审讯与适用法律项分开,由专职官员负责审与判的制度,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色。在这种制度下,两司独立活动,不得互通信息、协商办案。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司法官吏因缘为奸,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
综合释义即审讯与适用法律项分开,由专职官员负责审与判的制度,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色。在这种制度下,两司独立活动,不得互通信息、协商办案。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司法官吏因缘为奸,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宋史·职官志五》:“﹝大理寺﹞元丰官制行,置卿一人……卿掌折狱、详刑、鞫讞之事。”清沉德潜《百一诗》之一:“鞫讞恣挞辱,需索空鸡豚。”
汉语大词典审讯议断(狱案)。《宋史·职官志五》:“﹝大理寺﹞元丰官制行,置卿一人……卿掌折狱、详刑、鞫谳之事。”清沈德潜《百一诗》之一:“鞫谳恣挞辱,需索空鸡豚。”
其他释义1.审讯议断(狱案)。
读音:jū
[jū]
(动)审问:~讯。
读音:yàn
[yàn]
(动)审判定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