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金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
引证解释金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金史·太祖纪》:“﹝收国二年五月﹞詔除辽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金史·循吏传序》:“太祖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金史·兵志》:“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金史·百官志三》:“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
网络解释猛安猛安是金朝军政合一的社会基层组织编制单位及其主官名称之一。
综合释义金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金史·太祖纪》:“﹝收国二年五月﹞詔除辽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金史·循吏传序》:“太祖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金史·兵志》:“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金史·百官志三》:“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猛安[měngān]猛安,金朝军政合一的社会基层组织编制单位及其主官名称。
汉语大词典金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金史·太祖纪》:“﹝收国二年五月﹞诏除辽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金史·循吏传序》:“太祖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金史·兵志》:“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金史·百官志三》:“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