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
【拼音】:zhǔ tǐ
【注音】:ㄓㄨˇㄊ一ˇ
【词性】:名词。
【结构】:主(独体结构)体(左右结构)
【简体】:主体
【繁体】:主體
词语解释主体zhǔtǐ。1. 事物的主要部分。2. 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3. 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即国家。主体[zhǔtǐ]⒈事物的主要部分。例信的主体。英mainbody;mainpart;principalpart;⒉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例主体和客体。英subject;⒊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即国家。例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犯罪主体。国际法主体。
基础解释(名)①事物的主要部分。[反]客体。②哲学上指有意识的人。[反]客体。
引证解释⒈指君主的统治地位。引《汉书·东方朔传》:“﹝接舆、箕子﹞使遇明王圣主……图画安危,揆度得失,上以安主体,下以便万民,则五帝三王之道可几而见也。”⒉事物的主要部分。引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今日广西会党,则知己为主体,而西人为客体矣。”毛泽东《青年运动的方向》:“革命的主体是什么呢?就是中国的老百姓。”⒊哲学名词,和“客体”相对。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⒋法学用语。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即国家。
网络解释主体(汉语词语)主体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hǔ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
综合释义指君主的统治地位。《汉书·东方朔传》:“﹝接舆、箕子﹞使遇明王圣主……图画安危,揆度得失,上以安主体,下以便万民,则五帝三王之道可几而见也。”事物的主要部分。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今日广西会党,则知己为主体,而西人为客体矣。”毛泽东《青年运动的方向》:“革命的主体是什么呢?就是中国的老百姓。”哲学名词,和“客体”相对。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法学用语。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即国家。
网友释义主体为一多义词,主要意向包括:哲学名词、法学用语、计算机用语、化学术语、摄影术语、主体纪年等。在NETFramework安全中,表示用户的标识和角色,并代表用户操作。
国语辞典事物中的主要部分,如:「学生为学校的主体。」主体[zhǔtǐ]⒈事物中的主要部分。例如:「学生为学校的主体。」反客体⒉哲学上指有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个体。⒊权利义务所赖以发生的称为「主体」。相对于客体而言。如人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物 即为客体。
辞典修订版事物中的主要部分,如:「学生为学校的主体。」哲学上指有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个体。权利义务所赖以发生的称为「主体」。相对于客体而言。如人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物 即为客体。
英语bodymain bodymain partprincipal partdepartmental selfishnessmain subjectsubjeetcertifying main body
法语soi-même、sujet、corps, partie principale
辞典简编版事物中的主要或关键部分。 【造句】学生是学校的主体,一切措施大都以他们为优先考量。哲学上指有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个体。 【造句】在哲学系统中,主体便是一种个别自我。法律上指权利义务赖以发生的,称为「主体」。相对于客体而言。如人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物即为客体。 【造句】他拥有这栋别墅的所有权,人是主体,而别墅是客体。
1.你说,我们上辈子是不是仇人,于是,我们会心地一笑。那么多年过去,那么争吵过来,我却一直未曾告诉过你,我们的情谊,一直在我的心里,占据主体。只是,我们用自己冷漠的心,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
2.从实用的角度,到超载的发挥,构成艺术的主体。
3.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4.因为它们是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复杂的综合,既同大地紧紧相连,受到自然的厚赐,又是以心灵为主体的。
5.这幢建筑物的主体已经完工了。
6.男人是社会的主体,不管你信或不信。所以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
7.人,永远是矛盾的主体,经常处在犹豫和憧憬的困惑中,夹在世俗的单行道上,走不远,也回不去。
8.你好,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所谓事在人为,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着无人之事或无事之人。人和事作为主体和客体,从根本上是不可分割的。人是事的灵魂,事是人的诠释。因此,做人和做事即是分立的,也是统一的,究其根本,做事既做人。人和事可用形影来比喻,身正不怕影子斜,人和事的问题实质上归结于形的问题,故先做人后做事。
10.你好,人生而活之,如果只追求物质,那当然是很累的,但是人还是感情动物,有思想,有感情,有值得为之努力的梦想,为了梦想,为了感情而活就不会那么累了,就算;累也是值得的不是吗!但是呢,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所以生活有事我们的主体,离不开物质。
读音:zhǔ
[zhǔ]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6. 预示: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读音:tǐ,tī
[tǐ]
[ tǐ ]1. 人、动物的全身:身体。体重。体温。体质。体征(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体能。体貌。体魄(体格和精力)。体育。体无完肤。
2. 身体的一部分:四体。五体投地。
3.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体。主体。群体。
4. 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固体。液体。体积。
5. 文章或书法的样式、风格:体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体(文章的体裁,如“骚体”、“骈体”、“旧体诗”)。字体。
6. 事物的格局、规矩:体系。体制。
7. 亲身经验、领悟:体知(亲自查知)。体味。身体力行(xíng )。
8. 设身处地为人着想:体谅。体贴。体恤。
9. 与“用”相对。“体”与“用”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对范畴,指“本体”和“作用”。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
[ tī ]1. 〔体己〕①家庭成员个人的私蓄的财物;②亲近的,如“体体话”,亦作“梯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