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平
【拼音】:tíng wèi píng
【注音】:ㄊ一ㄥˊㄨㄟˋㄆ一ㄥˊ
【结构】:廷(半包围结构)尉(左右结构)平(独体结构)
词语解释1.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2.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
基础解释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
引证解释⒈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二》、《通典·职官七》。引《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晋潘岳《闲居赋》序:“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朱暉素事録尚书高阳王雍,雍欲以为廷尉评,频烦託顺,顺不为用。”唐杜甫《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诗:“廷评近要津,节制收英髦。”唐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诗:“廷评日下握灵蛇,书记眠时吐綵凤。”
网络解释廷尉平廷尉平,亦作'廷尉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
综合释义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晋潘岳《闲居赋》序:“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朱暉素事録尚书高阳王雍,雍欲以为廷尉评,频烦託顺,顺不为用。”唐杜甫《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诗:“廷评近要津,节制收英髦。”唐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诗:“廷评日下握灵蛇,书记眠时吐綵凤。”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二》、《通典·职官七》。
汉语大词典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时为廷尉属官。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光武帝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晋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及隋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罢。至炀帝及唐太宗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晋潘岳《闲居赋》序:“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朱晖素事录尚书高阳王雍,雍欲以为廷尉评,频烦托顺,顺不为用。”唐杜甫《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廷评近要津,节制收英髦。”唐李商隐《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廷评日下握灵蛇,书记眠时吐綵凤。”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二》、《通典·职官七》。
读音:tíng
[tíng]
(名)朝廷。
读音:wèi,yù
[wèi]
[ wèi ]1. 古代官名,一般是武官:县尉。都尉。卫尉。太尉。
2. 军衔的一级,在校以下:尉官。少尉。上尉。
3. 〔尉氏〕地名,在中国河南省。
4. 姓。
[ yù ]1. 〔尉迟〕复姓。
2. 〔尉犁〕地名,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读音:píng
[píng]
(1)(形)表面没有高低凹凸;不倾斜:~坦|~板|路很~。
(2)(动)使平:~了三亩地。
(3)(动)跟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槽|~列|~局。
(4)(形)平均;公平:~分|持~之论。
(5)(形)安定:风~浪静|心~气和。
(6)(动)武力镇压;平定:~叛|~乱。
(7)(动)抑止(怒气):你~~气。
(8)(形)经常的;普通的:~时|~淡。
(9)(名)平声:~仄|~上去入。(Pínɡ)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