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官
【拼音】:shū jì guān
【繁体】:書記官
【拼音】:shū jì guān
网友释义书记官,民国官名,民国各级法院(北洋政府时期为大理院、高等审判厅、高等检察厅、地方审判厅、地方检察厅。国民党政府时期为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主法院)均设,为推事、检察官的辅助人员协助审判、检察工作,如录供、编案等,并担任总务工作。书记官多系委任官,大理寺(最高法院)的书记官及高等审判、检察厅(高等法院)的书记官长为荐任官。
英语Chief Secretarycourt reporter
辞典修订版法院、军队中掌理记录、文牍等的人员。
读音:shū
[shū]
(1)(动)写字;记录;书写:大~特~。振笔直~。
(2)(名)字体:隶~。
(3)(名)装订成册的著作:一本~。
(4)(名)书信:家~。
(5)(名)文件:说明~。
读音:jì
[jì]
(1)(动)把印象保持在脑子里:~忆|~性|~得|~不清|好好~住。
(2)(动)记录;记载;登记:~事|~账|~一大功。
(3)(名)记载、描写事物的书或文章(常用做书名或篇名):日~|笔~|游~|《岳阳楼~》。
(4)(名)(~儿)标志;符号:标~|钤~|暗~儿。
(5)(名)皮肤上的生下来就有的深色的斑:左边眉毛上有个黑~。
(6)〈方〉(量)打一下叫打一记。
读音:guān
[guān]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
(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
(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
(4)(Guān)姓。
(5)(名)器官:五~|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