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笙
【拼音】:hú lu shēng
【结构】:葫(上下结构)芦(上下结构)笙(上下结构)
词语解释簧振气鸣乐器。彝、苗、佤、纳西、黎、拉祜、普米等民族的乐器。由笙苗和笙斗组成,笙斗用葫芦制作,笙苗是细竹管。5—8根不等。每根笙苗开二孔。多用于舞蹈伴奏,且吹奏者多为领舞者。
基础解释同“[[东扯葫芦西扯瓢]]”。
综合释义乐器名。流行于我国西南彝、佤、傣、怒等族居住地区。制法为将小葫芦挖空做音斗,细长部的顶端做吹口,穿透葫芦的腹部环列插入竹管。全长约三十厘米。吹奏时,口吹葫芦细端,除按音孔发音外,再按住穿过葫芦底部的管口,可发出另外一个音。音色柔和,音量较小。可用于独奏、合奏和舞蹈的伴奏。
读音:hú
[hú]
(1)(名)〔葫芦〕草本植物;茎蔓生;果实中间细;像两个球连在一起;可做器皿;也供玩赏。
(2)(名)〔葫芦〕这种植物的果实。
读音:lú
[lu]
(1)(名)芦苇;草木植物;多生在水边;茎中空;可以编席;造纸:~花。
(2)(Lú)姓。
读音:shēng
[shēng]
(名)管乐器名;用若干根长短不同的簧管制成;用口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