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敬之
【拼音】:hè jìng
【结构】:贺(上下结构)敬(左右结构)之(独体结构)
词语解释中国诗人、剧作家。⒈诗人。山东峄县(今枣庄)人。1940年入延安鲁艺学习,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剧协书记处书记、文化部副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国作协副主席等。著有歌剧剧本《白毛女》(与人合作),长诗《放声歌唱》、《雷锋之歌》、《回延安》等。
网友释义贺敬之,中国诗人、剧作家。山东峄县(今枣庄市)人。童年时家庭贫困。1937年考取山东滋阳县乡村师范。不久,流亡至湖北,入湖北国立中学学习。1939年随校迁入四川,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40年夏步行到延安,先在自然科学院中学部上高中,后到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学习。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随文艺工作团到华北,在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被选为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戏剧协会理事,后到中央戏剧学院创作室工作,并任《剧本》与《诗刊》编委,戏剧家协会书记处书记。1976年之后,曾任文化部副部长、代部长,中国作协副主席,鲁迅文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
其他释义贺敬之(1924-):诗人。山东峄县(今枣庄)人。1940年入延安鲁艺学习,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剧协书记处书记、文化部副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国作协副主席等。著有歌剧剧本《白毛女》(与人合作),长诗《放声歌唱》、《雷锋之歌》、《回延安》等。
读音:hè
[hè]
(1)(动)庆祝;庆贺:~喜|~信|~词|~电。
(2)(Hè)姓。
读音:jìng
[jìng]
(1)(动)尊敬:~重|~爱|~仰|致~|肃然起~。
(2)(动)恭敬:~请指教|~谢不敏。
(3)(动)有礼貌地送上(饮食或物品):~烟|~酒|~茶|~你一杯。
(4)(动)(Jìnɡ)姓。
读音:zhī
[]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