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駮
【拼音】:fēng huán
【结构】:封(左右结构)駮(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亦作“封驳”。
基础解释亦作“封驳”,驳正臣下奏章违误,封还皇帝失宜诏令,驳正臣下奏章违误,汉代封还诏书之事多有,然无封驳之名,亦无专官执掌
汉语大词典亦作“封驳”。封还并对诏敕之不当者加以驳正。此制汉时已有,但无专职掌管。如西汉哀帝益封董贤,丞相王嘉“封还诏书,因奏封事”,见《汉书·王嘉传》。东汉明帝时,钟离意为尚书仆射,亦“独敢谏争,数封还诏书”,见《后汉书·钟离意传》。至唐始由门下省掌管,对有失宜诏敕可以封还,有错误者则由给事中驳正。五代废。宋太宗时复唐旧制。明罢门下省长官,诏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给事中驳正。清代给事中与御史职掌合并,此制遂废。唐白居易《郑覃可给事中制》:“给事中之职,凡制敕有不便于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駮正之。”宋司马光《乞合两省为一札子》:“盖以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駮,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清顾炎武《日知录·封驳》:“明代虽罢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以掌封駮之任。”参阅《唐六典·门下省》。参见“封还”。
读音:fēng
[fēng]
(1)(动)封闭;封起来
(2)(动)古时帝王把爵位(有时连土地)或称号赐给臣子:~王|分~诸侯。
(3)(~儿)用来封东西的纸包或纸袋封套的东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