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院
【拼音】:xuān huī yuàn
【注音】:ㄒㄨㄢㄏㄨㄟㄩㄢˋ
【结构】:宣(上下结构)徽(左中右结构)院(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后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宣徽院[xuānhuīyuàn]⒈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后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基础解释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
引证解释⒈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饗供帐等事宜。后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网络解释宣徽院官署名。唐后期设置,有南、北二院,以宦官充宣徽使与副使,无固定职掌。五代及北宋沿置,南院使与北院使改用检校官充任,或兼领节度及两使留后,如阙,以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二使,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者。南院资望优于北院。但事皆通掌,只用南院印,二使共院而分设办公厅。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一切内外供奉、都检视其名物。元丰改制废,以其职事分属有关省、寺。虽仍保留宣徽使名号,但无实职,仅以尊礼重臣。
综合释义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饗供帐等事宜。后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宣徽院[xuānhuīyuàn]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其他释义1.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后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读音:xuān
[xuān]
(1)(动)公开说出来;传播、散布出去:~德|~读|~传。
(2)(动)疏导:~泄。
(3)(动)宣召。
(4)(名)指安徽宣城。
(5)(名)指宣纸。
(6)姓。
读音:huī
[huī]
(1)(名)表示某个集体的标志或符号:军~|国~|队~|党~。
(2)(形)美好的:~号。
(3)(名)指徽州(旧府名;府治今安徽歙县)。
读音:yuàn
[yuàn]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