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録司
【拼音】:sēng lù sī
【结构】:僧(左右结构)録(左右结构)司(半包围结构)
【繁体】:僧录司
词语解释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基础解释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引证解释⒈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引《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
网络解释僧録司词语解释
综合释义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网友释义词语解释sēnglùsīㄙㄥㄌㄨˋㄙㄧ僧録司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其他释义1.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
读音:sēng
[sēng]
(名)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徒;和尚:~人|~衣。
读音:sī
[sī]
(1)主管。
(2)(动)主持、操作。
(3)(名)一级机关内一部门。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