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卖场
【拼音】:zá mài chǎng
【注音】:ㄗㄚˊㄇㄞˋㄔㄤˇ
【结构】:杂(上下结构)卖(上下结构)场(左右结构)
【繁体】:雜賣場
词语解释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杂卖场[zámàichǎng]⒈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
引证解释⒈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宋吴自牧《梦粱录·六院四辖》:“杂买务、杂卖场,在榷货务内。唐制谓之‘宫市’,宋初为‘市买司’。引太平兴国年,方更名杂买务。奉禁中买卖,而平其直。南渡后,合局于此。凡宫禁月料,朝省纸札,文思製造,和剂佾合,封桩所积,编估以时其直,打套以籍其数,而就售焉。”《宋史·食货志下》:“﹝熙寧三年﹞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杂卖场隶焉。”《文献通考·职官十四》:“杂卖务,景德四年置,掌受内外币餘之物,计直以待出货,或準折支用,以内侍及三班二人监,后亦差文武朝官。绍兴六年詔,杂买务杂卖场置提辖官一员。”
网络解释杂卖场杂卖场,宋官署名。景德四年(1007)置,属太府寺。
综合释义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宋吴自牧《梦粱录·六院四辖》:“杂买务、杂卖场,在榷货务内。唐制谓之‘宫市’,宋初为‘市买司’。太平兴国年,方更名杂买务。奉禁中买卖,而平其直。南渡后,合局于此。凡宫禁月料,朝省纸札,文思製造,和剂佾合,封桩所积,编估以时其直,打套以籍其数,而就售焉。”《宋史·食货志下》:“﹝熙寧三年﹞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杂卖场隶焉。”《文献通考·职官十四》:“杂卖务,景德四年置,掌受内外币餘之物,计直以待出货,或準折支用,以内侍及三班二人监,后亦差文武朝官。绍兴六年詔,杂买务杂卖场置提辖官一员。”
汉语大词典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宋吴自牧《梦粱录·六院四辖》:“杂买务、杂卖场,在榷货务内。唐制谓之‘宫市’,宋初为‘市买司’。太平兴国年,方更名杂买务。奉禁中买卖,而平其直。南渡后,合局于此。凡宫禁月料,朝省纸札,文思制造,和剂佾合,封桩所积,编估以时其直,打套以籍其数,而就售焉。”《宋史·食货志下》:“﹝熙宁三年﹞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杂卖场隶焉。”《文献通考·职官十四》:“杂卖务,景德四年置,掌受内外币馀之物,计直以待出货,或准折支用,以内侍及三班二人监,后亦差文武朝官。绍兴六年诏,杂买务杂卖场置提辖官一员。”
其他释义1.宋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
读音:zá
[zá]
(1)(形)多种多样的;混杂的。
(2)(动)混合在一起;搀杂。
读音:mài
[mài]
(1)(动)拿东西换钱(跟‘买’相对):把余粮~给国家。
(2)(动)为了自己出卖祖国或亲友:~国|~国求荣。
(3)(动)尽量用出来;不吝惜:~劲儿|~力气。
(4)(动)故意表现在外面;让人看见:~功|~弄。
(5)(量)旧时饭馆中称一个菜为一卖:一~炒腰花。
读音:cháng,chǎng
[chǎng]
[ cháng ]1. 平坦的空地,多指农家翻晒粮食及脱粒的地方:场院。
2. 量词,指一事起迄的经过:下了一场雨。
3. 集,市集:赶场。
[ chǎng ]1. 处所,许多人聚集或活动的地方:场子。场地。场所。
2. 量词,用于文娱体育活动:场次。
3. 比赛地,舞台:上场。下场。粉墨登场。捧场。
4. 戏剧作品和戏剧演出中因场景变化或人物上下场而划分的段落:三幕五场。
5. 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电场。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