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夺
【拼音】:yǔ duó
【注音】:ㄩˇㄉㄨㄛˊ
【结构】:与(独体结构)夺(上下结构)
【繁体】:與奪
词语解释与夺yǔduó。(1)赐予和剥夺。(2)奖励和惩罚。与夺[yǔduó]⒈赐予和剥夺。英grantanddeprive;⒉奖励和惩罚。英awardandpunish;
基础解释∶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
引证解释⒈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引《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唐韩愈《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⒉决定;裁决。引《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琰之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⒊取舍。引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唐白居易《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宋王安石《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⒋得失。引《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晋葛洪《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宋范仲淹《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明高启《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⒌褒贬。引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唐刘知几《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网络解释与夺与夺,汉语词汇。
释义1、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2、决定;裁决。3、取舍。4、得失。5、褒贬。
综合释义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唐韩愈《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琰之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取舍。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唐白居易《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宋王安石《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晋葛洪《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宋范仲淹《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明高启《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褒贬。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唐刘知几《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汉语大词典(1).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辄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唐韩愈《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2).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于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琰之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辄因中否而与夺之。”(3).取舍。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唐白居易《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宋王安石《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于此乎权之。”(4).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复斟酌与夺,商量是非。”晋葛洪《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宋范仲淹《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明高启《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复尔。”(5).褒贬。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唐刘知几《史通·称谓》:“爱憎出于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其他释义1.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2.决定;裁决。3.取舍。4.得失。5.褒贬。
1.坐在宝座上的皇帝,看来充满威严,当然,他能生杀与夺,权倾朝野,领导大众走向富强。
2.大概他自己也从没想过要和苏轼混为一谈,更无褒贬与夺之意。
3.诚如施明德说,陈水扁虽仍在位,但不待盖棺,其历史地位已定,李之于扁褒贬与夺,确然不失准格。
4.……既然你手中掌控着我四名族人的生死,而我也有对贵派几位弟子生杀与夺的权柄,不如我们做一笔交易如何?
5.攻人主之长短,谏诤之徒也;讦群臣之得失,讼诉之类也;陈国家之利害,对策之伍也;带私情之与夺,游说之俦也。
6.皇上言语中似有几分不满,君意实难测,生杀与夺那都是一时间之事。
7.通过进驻摄魂师与夺魂师游戏玩家你能够得到一种能力,而自我修理会有更大的用处。
8.雪了上人只想夺血魔王之面具,不想伤他生命,而夺面具所需手法之巧难,与夺血魔王性命之难有天壤之别。
9.令萱则自太后以下,皆受其指麾;提婆则唐邕之徒,皆重足屏气;杀生与夺,唯意所欲。
10.而士矩与夺由己,盈缩自专,不唯贻弊一方,必致诸军援例。
读音:yǔ,yù,yú
[yǔ]
[ yǔ ]1.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2. 给:赠与。与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 yù ]1. 参加:参与。与会。
[ yú ]1. 同“欤”。
读音:duó
[duó]
(1)(动)强取;抢:~取。
(2)(动)争取得到:~高产。
(3)(动)作决定:定~。
(4)(动)使失去:剥~。
(5)(动)失去;脱漏(文字):讹~。
(6)(动)冲:~门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