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救论
【拼音】:pǔ jiù lùn
【结构】:普(上下结构)救(左右结构)论(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基督教神学救赎论学说之一。
综合释义主张所有人的灵魂(包括已下地狱者)最终都得到救赎,因基督的救赎是普及全人类的。普遍救赎的观点早在教父时代就为以奥利金等为代表的亚历山大教父提出,但现代意义上的“普救论”缘起于十八世纪的英国,最初由英国牧师雷利所倡导。(JamesRelly,1722-1778)。1803-1899年“普救论”的倡导者分别在温彻斯特和波士顿举行总议会,将其观点归结为五条基本主张:1、上帝是全人类的天父;2、上帝之子耶稣基督是人类的灵魂导师与灵性权威;3、《圣经》具有上帝的启示;4、个人之罪都将得到公义的处理;5、所有人的灵魂最终都将回归上帝的怀抱。
读音:pǔ
[pǔ]
(1)(形)普遍;全面:~选|~查|~照|~天同庆。
(2)(Pǔ)姓。
读音:jiù
[jiù]
(1)(动)援助使脱离灾难或危险:~命|挽~|营~|搭~|抢~|一定要把他~出来。
(2)(动)援助人、使物免于(灾难、危险):~亡|~荒|~灾|~急。
读音:lùn,lún
[lùn]
[ lùn ]1.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2.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3.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4. 看待:一概而论。
5. 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6. 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7. 姓。
[ lún ]1. 古同“伦”,条理。
2. 〔论语〕中国古书名,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
3. 古同“抡”,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