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伦
【拼音】:gá lún
【注音】:ㄍㄚˊㄌㄨㄣˊ
【结构】:噶(左右结构)伦(左右结构)
【简体】:噶伦
【繁体】:噶倫
词语解释原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噶伦[gálún]⒈原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
引证解释⒈即噶布伦。
网络解释噶伦噶伦,官名。藏语音译,亦作“噶布伦”、“噶卜伦”。清规定:员四人,三品,为主持“噶厦”之官,总办西藏行政事务,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民国与解放初期继续存在。解放初期,地方政府又增设助理噶伦、代理噶伦。1959年废。
国语辞典西藏地方政府的内阁或阁员。噶伦系由一喇嘛、一俗官、二军事长官所组成。噶伦[gélún]⒈西藏地方政府的内阁或阁员。噶伦系由一喇嘛、一俗官、二军事长官所组成。
辞典修订版西藏地方政府的内阁或阁员。噶伦系由一喇嘛、一俗官、二军事长官所组成。也称为「噶布隆」、「噶布伦」、「噶隆」。
1.其他贵族如索康、宇妥、凯墨、桑都、帕拉、詹东等家族也多有机会把持噶伦和达赖秘书长等重要职位,并利用职权攫取更多的不正当收益。
2.噶伦宇妥大喜,虽然刘文辉只有千把人,但是一看小明那威武的个头,他咋舌了老半天。
3.和慈禧太后,受封为"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之后启程返藏;张荫堂、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旺曲结布和英国全权大臣在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修订藏印通商条约。
4.为此他把司令部就设在噶伦堡东南郊的一个基地上。
5.七月十日,噶伦宇妥指挥藏军余部在卡惹拉、浪卡子、娘索拉、甘巴拉等地布防,与刘文辉不期而遇。
读音:gá
[gá]
1.〔~伦〕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
2.〔~厦〕藏语“发布命令的机关”,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一九五九年后解散。
3.译音字。
读音:lún
[lún]
(1)(名)人伦:~常|五~|天~。
(2)(名)条理;次序:~次。
(3)(名)同类;同等:不~不类|比拟不~|英勇绝~。
(4)(名)(Lún)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