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竟
【拼音】:kǎo jìng
【注音】:ㄎㄠˇㄐ一ㄥˋ
【结构】:考(半包围结构)竟(上下结构)
【简体】:考竟
【繁体】:考竟
词语解释刑讯穷竟。刑讯致死。考竟[kǎojìng]⒈刑讯穷竟。⒉刑讯致死。
引证解释⒈刑讯穷竟。引《后汉书·安帝纪》:“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輒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李贤注:“考,谓考问其状也;报,谓断决也。”《三国志·魏志·高柔传》:“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三国志·魏志·贾逵传》:“﹝逵﹞考竟其二千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皆举奏免之。”⒉刑讯致死。引《释名·释丧制》:“狱死曰考竟。考得其情,竟其命於狱也。”《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是以冒犯常科,輒敕县考竟,擅行杀戮,须伏诛罚。”《晋书·魏舒传》:“其考竟友,以惩奸佞。”
网络解释考竟考竟,刑讯穷尽或刑讯致死之意,出自《释名》。
综合释义刑讯穷竟。《后汉书·安帝纪》:“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輒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李贤注:“考,谓考问其状也;报,谓断决也。”《三国志·魏志·高柔传》:“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三国志·魏志·贾逵传》:“﹝逵﹞考竟其二千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皆举奏免之。”刑讯致死。《释名·释丧制》:“狱死曰考竟。考得其情,竟其命於狱也。”《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是以冒犯常科,輒敕县考竟,擅行杀戮,须伏诛罚。”《晋书·魏舒传》:“其考竟友,以惩奸佞。”考竟[kǎojìng]鞭打讯问。《后汉书.卷六.孝顺帝纪》:「京师诸狱无轻重,皆且勿考竟。」
汉语大词典(1).刑讯穷竟。《后汉书·安帝纪》:“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李贤注:“考,谓考问其状也;报,谓断决也。”《三国志·魏志·高柔传》:“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三国志·魏志·贾逵传》:“﹝逵﹞考竟其二千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皆举奏免之。”(2).刑讯致死。《释名·释丧制》:“狱死曰考竟。考得其情,竟其命于狱也。”《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是以冒犯常科,辄敕县考竟,擅行杀戮,须伏诛罚。”《晋书·魏舒传》:“其考竟友,以惩奸佞。”
国语辞典鞭打讯问。考竟[kǎojìng]⒈鞭打讯问。引《后汉书·卷六·孝顺帝纪》:「京师诸狱无轻重,皆且勿考竟。」
辞典修订版鞭打讯问。《后汉书.卷六.孝顺帝纪》:「京师诸狱无轻重,皆且勿考竟。」
其他释义1.刑讯穷竟。2.刑讯致死。
1.踩着王泽鉴的脚跟,看了遍司法教材,然后脑子里装着其他一大堆路遥北岛南怀瑾黄仁宇张五常,司考竟逍遥通过了,有点云里雾里。
读音:kǎo
[kǎo]
(1)(动)考试:期~|他~上大学了。
(2)(动)检查:~察|~勤。
(3)(动)推求;研究:思~|~古。
(4)(名)(死去的)父亲:先~|如丧~妣(像死了父母一般)。
读音:jìng
[jìng]
(1)(动)完毕:未~之业。
(2)(副)从头到尾;全:~日|~夜。
(3)(副)〈书〉终于:有志者事~成。
(4)副词;表示有点出于意料之外:真没想到他~敢当面撒谎|都以为他一定不答应;谁知他~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