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
【拼音】:dīng yōu
【注音】:ㄉ一ㄥ一ㄡ
【结构】:丁(独体结构)忧(左右结构)
【简体】:丁忧
【繁体】:丁憂
词语解释丁忧dīngyōu。(1)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
基础解释(书)(动)遭到父母的丧事。
引证解释⒈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引《晋书·袁悦之传》:“﹝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清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公﹞年近七十,为礼部尚书,兵备公犹在,比丁忧服闋,再补工部尚书,而公旋卒矣。”⒉泛指守丧。引元宫天挺《范张鸡黍》第三折:“到来日絶早到坟头,道是我与你庐墓丁忧。”
网络解释丁忧丁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
综合释义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晋书·袁悦之传》:“﹝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清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公﹞年近七十,为礼部尚书,兵备公犹在,比丁忧服闋,再补工部尚书,而公旋卒矣。”泛指守丧。元宫天挺《范张鸡黍》第三折:“到来日絶早到坟头,道是我与你庐墓丁忧。”
网友释义丁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汉语大词典(1).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晋书·袁悦之传》:“﹝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清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公﹞年近七十,为礼部尚书,兵备公犹在,比丁忧服阕,再补工部尚书,而公旋卒矣。”(2).泛指守丧。元宫天挺《范张鸡黍》第三折:“到来日绝早到坟头,道是我与你庐墓丁忧。”
国语辞典遭遇父母的丧事。
辞典修订版遭遇父母的丧事。《喻世明言.卷四零.沈小霞相会出师表》:「济宁府东门,内有个冯主事,丁忧在家,此人最有侠义。」《儒林外史.第七回》:「王员外扶了半日,救醒转来,就要到堂上递呈丁忧。」
辞典简编版旧时称遭逢父母之丧。 【造句】古时丁忧,须服丧三年。
其他解释遭父母之丧。又曰丁艰。《尚书·说命上》:「王宅忧亮阴三祀。」注:「谓遭父母丧,曰丁忧。」;《北史·礼志》:「丁忧不得离任。」;《元史·廉希宪传》:「希宪拜中书平章政事,至元元年,丁母忧。」;《六部成语·吏部·丁忧》注解:「穿考服,又曰丁艰。」
其他释义〈书〉遭到父母的丧事。
1.自从父亲去世后,他一直丁忧在家。
2.三天后丁忧接到了蓝家郑管家的电话,蓝心儿要回学校需要他继续做保镖。
3.狄青暂露头角,王安石登科外放,司马光丁忧在家,小皇子遗憾夭折。
4.数月,其父逝世,李贽以丁忧南还。
5.老大人在丁忧之前办的可是江西乡试的差事?
6.然而,作为这项制度的规范对象,古代官员们对丁忧的态度却以唐末宋初为分界点,发生了了明显的转变。
7.目前我正在丁忧之中,不问朝廷之事,莫要这么称呼。
8.几声干爹叫下来,再送上十万两银子,得,屁事没有,只不过被逼着回老家丁忧三年而已。
9.待丁忧期满,吏部铨选时称已无空缺,只能到工部任了一名主事。
10.赵倨想起来了,原任御史中丞张升益上月因为父亡回乡奔丧,按照朝廷规定,官员父母亡故,必须守制三年,称为丁忧。
读音:dīng,zhēng
[dīng]
[ dīng ]1. 天干的第四位,用于作顺序第四的代称:丁是丁,卯是卯。
2. 成年男子。
3. 人口。
4. 从事某种劳动的人:园丁。
[ zhēng ]1. 〔丁丁〕象声词,形容伐木、下棋、弹琴的声音。
读音:yōu
[yōu]
(1)(形)忧愁:~烦|~惧|~闷|~戚|~伤|~心|~虑。
(2)(名)使人忧愁的事:~患|担~|分~|隐~|内~外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