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钧
【拼音】:zhào bǐng
【注音】:ㄓㄠˋㄅ一ㄥˇㄐㄨㄣ
【结构】:赵(半包围结构)秉(独体结构)钧(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赵秉钧(1859年—1914年),河南汝州人,清末民初著名政治人物。⒈河南汝州人。曾任清巡警部尚书。辛亥革命时,帮助袁世凯镇压革命党人。民国成立后,任内务总长、国务总理。1913年受袁世凯指使,派人暗杀宋教仁。因案情揭露,改任直隶都督。后被袁毒死灭口。
网友释义赵秉钧(1859年—1914年),河南汝州人,清末民初著名政治人物。在袁世凯担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期间,被提拔重用为第三任国务总理。曾拟订警务章程,创设警务学堂。是中国近现代警察制度创始人。
其他释义赵秉钧(1859-1914):河南汝州人。曾任清巡警部尚书。辛亥革命时,帮助袁世凯镇压革命党人。民国成立后,任内务总长、国务总理。1913年受袁世凯指使,派人暗杀宋教仁。因案情揭露,改任直隶都督。后被袁毒死灭口。
读音:zhào
[zhào]
1.周朝国名(前403—前222),战国七雄之一。在今山西北部和中部,河北西部和南部。
2.姓。
读音:bǐng
[bǐng]
(1)(动)拿着:~烛。
(2)(动)掌握;按照:~公处理|~政|~国。
读音:jūn
[]
(1)古代的重量单位;三十斤是一钧:雷霆万~之势|千~一发。
(2)〈书〉敬辞;用于有关对方的事物或行为(对尊长或上级用):~座|~鉴|~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