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执
【拼音】:fǎ zhí
【注音】:ㄈㄚˇㄓˊ
【结构】:法(左右结构)执(左右结构)
【简体】:法执
【繁体】:法執
词语解释佛教语。两种“我执”之一。对于“人我执”而言。也称为“法我执”。谓不知诸法由因缘而生,以为外界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实体的“妄执”。见《成唯识论》卷一。大乘佛教否认外境实有,因此称执特外境实有而障碍对真理的认识为法执。法执[fǎzhí]⒈佛教语。两种“我执”之一。对于“人我执”而言。也称为“法我执”。谓不知诸法由因缘而生,以为外界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实体的“妄执”。见《成唯识论》卷一。
引证解释⒈佛教语。两种“我执”之一。对于“人我执”而言。也称为“法我执”。谓不知诸法由因缘而生,以为外界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实体的“妄执”。见《成唯识论》卷一。引清谭嗣同《仁学》二五:“我执断矣,然犹有天命之见存,法执犹未断也。”
网络解释法执法执,佛教用语,是断尽一念无明以后之境界。断尽一念无明之后,想要修行成佛才知有法执。
汉语大词典佛教语。两种“我执”之一。对于“人我执”而言。也称为“法我执”。谓不知诸法由因缘而生,以为外界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实体的“妄执”。见《成唯识论》卷一。清谭嗣同《仁学》二五:“我执断矣,然犹有天命之见存,法执犹未断也。”
国语辞典大乘佛教否认外境实有,因此称执特外境实有而障碍对真理的认识为法执。法执[fǎzhí]⒈大乘佛教否认外境实有,因此称执特外境实有而障碍对真理的认识为法执。引《大乘入楞伽经·卷七·偈颂品第十之二》:「悟心无境界,则离于法执。」
辞典修订版大乘佛教否认外境实有,因此称执特外境实有而障碍对真理的认识为法执。《大乘入楞伽经.卷七.偈颂品第十之二》:「悟心无境界,则离于法执。」也称为「法我执」。
其他释义1.佛教语。两种'我执'之一。对于'人我执'而言。也称为'法我执'。谓不知诸法由因缘而生,以为外界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实体的'妄执'。见《成唯识论》卷一。
1.现实中人治与法治的碰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2.司法层面上,应形成尊重和保护律师依法执业、依法行使辩护权的良好氛围。
3.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做好面对公众审视的准备,当好定规立矩的“明白人”、遵章守纪的“带头人”、表里如一的“透明人”、执法执纪的“铁面人”。
4.第六,加强对律师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行为的制裁力度。
5.天津市监狱在执法执纪教育整顿中,始终贯彻边整边改的指导思想,切实解决在执法执纪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
6.依法执法,却凭空招致不相干人士的控告,林勤纲兴起了辞职不干的念头,向上级递出了辞呈,准备挂冠求去。
7.因为在自动保存文档时无法执行这些事件,所以这些事件都不会发生,并且自动保存后的文档也将会处于“坏的”状态。
8.强力型司法执行面临着现实困境,表现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强制执行内容泛化,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得不到社会认同,兼容型司法执行应时而生。
9.民法哲学从属于法哲学,它是民法学和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灵魂。
10.方法执行实现,然前方法的成果被返归。
读音:fǎ
[fǎ]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读音:zhí
[zhí]
(1)(动)拿着:~笔|~鞭。
(2)(动)执掌:~教|~事|~政。
(3)(动)坚持:~意。
(4)(动)执行:~法。
(5)(动)〈书〉捉住:战败被~。
(6)(名)凭单:回~。
(7)(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