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之馈
【拼音】: táo lǐ zhī kuì
【常用程度】: 一般成语
【字数】: 四字成语
【繁体】: 桃李之饋
【注音】: ㄊㄠˊ ㄌ一ˇ ㄓ ㄎㄨㄟˋ
【简拼】: TLZK
【结构】: 偏正式成语
【年代】: 古代成语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解释《诗·大雅·抑》:“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原谓互赠礼品,后引申指送礼,贿赂。
出处《诗·大雅·抑》:“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语法桃李之馈作主语、宾语;指送礼。
示例明·归有光《河南策问对二道》:“吹毛求疵,诋欺无限,桃李之馈,集以成罪。”
读音:táo
[táo]
(1)(名)桃树。
(2)(名)桃儿;这种植物的果实。
(3)(名)桃儿;形状像桃儿的东西。
(4)(名)指核桃。
读音:lǐ
[lǐ]
(1)(名)(~子)小乔木;果实球形;黄色或紫红色;是普通水果。
(2)(名)(~子)这种植物的果实。
(3)(名)(Lǐ)姓。
读音:zhī
[zhī]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读音:kuì
[kuì]
(动)馈赠:~送|~以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