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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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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程颢

程颢   chéng hào

程颢(1032-1085),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程颢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亲撰及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收入《二程全书》。
本    名 程颢
别    称 明道先生
字    号 字伯淳号明道
所处时代 宋代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黄州黄陂
出生时间 1032年2月28日
去世时间 1085年7月9日
主要作品 《春日偶成》《题淮南寺》《秋月》《郊行即事》《春日》等
主要成就 开创新儒学,为宋代理学奠基者
祖    籍 徽州篁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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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程颢家历代仕宦,一说出生于今湖北武汉黄陂县,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祖父程遹曾任黄陂县令,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卒于该县。父程珦年幼无力返乡,遂居于黄陂,曾任黄陂县尉,后官至太中大夫。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黄陂县尉时所生,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

  1057年(北宋嘉祐二年),程颢举进士后,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

  神宗初,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在教育上,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孝者所当孝,弟者所当弟,自是而推之,是亦圣人而已矣”。即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学《论语》、《孟子》则为“知道”,“读《论语》、《孟子》而不知道,所谓虽多亦奚以为?”《大学》、《中庸》亦不可不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极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总之,教育必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

  1056年(宋仁宗嘉祐元年),程颢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1489年(明成化二十年),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1220年(宋宁宗嘉定十三年),赐谥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1241年(理宗淳祐元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川伯”,并“从祀孔子庙庭”。1330年(元明宗至顺元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1455年(明代宗景泰六年),诏令两程祠以颜子(即颜渊)例修建,规制比于阙里,前后殿庑斋室等房共六十余间,祭文称颂两程“阐明正学,兴起斯文,本诸先哲,淑我后人”。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二程进儒为贤,位列孔子及门下、汉唐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赐给两程祠“学达性天”匾额。

  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

主要成就

  程颢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学主张。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世称“二程”。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究其内涵:一,“理”是宇宙的终极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则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乎天地之间”。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长期讲学于洛阳,故世称其学为“洛学”,二程在哲学上发挥了孟子至周敦颐的心性命理之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二程在学术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题是“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他们认为阳阴二气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创生万物的材料,从二程开始,“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五)

  二程的人性论祖述思孟学派的性善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为什么至善,为什么会产生恶的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二程认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别,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未受任何损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无疵的;后者则气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气”的侵蚀,产生弊端,因而具有恶的因素。二程认为,性的本然状态,由于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质特征,恶则表现为人的不合节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称之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对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则“人欲”灭,“人欲”盛则“天理”衰。由此可见宋代理学家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实际上是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容全盘否定。

传承影响

  程颢、程颐一定程度上继承张载的思想学说,后者对他们思想体系的构造和发展影响很大。但二程的思想更多的是自己的新创见,但及其洛学学派程颢、程颐兄弟(一般简称二程)开创的洛学学派,是北宋时期影响最大,也是最为典型的理学学派。二程的理学思想体系,是北宋时期理学初创阶段比较典型的形态,它勾勒出了程朱理学的基本轮廓,为朱熹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后人学术承接上,由于二程各人思想尽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学术倾向上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因此,他们的学说也形成不同的接班者、学派。程颢认为万物本属一体,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发明本心,自觉达到与万物一体,因此较多地强调内心静养的修养方法,不大重视外知。后来的陆王,大致沿着程颢的理路,发展为心学。而程颐则主张探求事物所以然之理,人生的根本在于居敬穷理,格物致知,较多地强调由外知以体验内知。

  后来的朱熹,大致沿着程颐的理路,发展为纯粹的理学。所谓的“程朱理学”,实际上主要指的是程颐和朱熹的理学。当时有许多人追随二程学习,尤其是程颐弟子很多,主要有谢良佐、游酢、吕大忠、吕大临、吕大均、侯仲良、刘立之、朱光庭、邵伯温、苏昺等(其中三吕与苏昺原为关学学者),形成了著名的洛学学派,为南宋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建立其庞大的思想体系奠定了基础。

  此外,二程将易学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伊川易传》为义理易学诠释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程氏易传》是伊川易学的精华,它继承了王弼义理派易学传统,将儒家解《易》推阐发挥到极致,可以说是集义理派著作之大成,并对朱熹易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说王弼易学是魏晋玄学、易学兴起的重要标志,那么,程氏易学则实现了由王弼易学道家化、玄学化的义理向儒家义理的转变。

  程颢、程颐所创建的“天理”学说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并受到了后世历代封建王朝的尊崇,以致逐步演变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思想。

轶闻传说:县令妙破讹诈案

  1068—1078(宋神宗熙宁)年间,担任监察御史的洛阳程颢,在当山西晋城县令时,曾以寥寥数语破了一件讹诈案。

  当时,有一个姓张的财主得急病死了,棺木埋葬后的第二天一早,有个老头来到他家门口,对着财主唯一的儿子说:“我是你父亲,现在我年纪大了,无依无靠,来和你一起生活。”接着,老头一五一十向财主的儿子说明了来由。财主的儿子非常惊讶,于是拉着老头一起到了县府,请求县令判断。

  老头先说,“我是个郎中,因家中贫困,四处流浪,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儿子,无力抚养只得狠狠心肠把儿子送给张财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邻居阿毛亲眼看见。”“事隔那么多年,你怎能把事情说得这么详细呢?”老头说:“我是从远地方行医回村后才听说的,当时记在处方册的背后。”说着从怀里掏出处方册递给程颢,上面用毛笔写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儿抱走,给了张三翁。程颢问财主的儿子:“你今年多大岁数?”财主的儿子答道:“36岁。”程颢又问:“你父亲今年多大年纪?”“76岁!”

  程颢对老头说:“听见了吧,这人出生的时候,他父亲才40岁,这样的年纪,别人怎么会称作张三翁呢?”

  老头听罢,惊恐异常,承认了自己妄想讹诈财主家的钱物,夺人田地,才来冒认儿子。

轶闻传说:天下事非一家私议

  程颢在京任御史期间,恰逢宋神宗安排王安石在全国推行“熙宁变法”。“熙宁变法”一经铺开,便立刻激起众多士大夫的反对。

  在北宋士大夫之间,即使是反对变法者,反对的程度和态度也不尽相同。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司马光、翰林学士范镇、御史中丞吕公著等人对新法明确表示反对,其中司马光最为激烈,他曾对宋神宗说:“臣之于王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司马光对王安石,真是势同水火,不共戴天。而程颢作为反对者阵营中的一员,态度上却温柔敦厚多了。王安石作为朝中炙手可热的人物,也对程颢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尊敬,尽管王比程还年长十一岁。王安石与大臣们讨论变法事宜,大家思想上不通,王安石声色俱厉,暴跳如雷,就要摘人家的官帽。恰巧程颢受命前来议事,听后不慌不忙地劝王安石道:“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气以听。”如果是其他人,王安石又要大发雷霆了,但见是程颢,所以“安石为之愧屈”。

  程颢说话做事,有理有节,不动真气,但他反对变法的态度却是一贯的,丝毫没有改变。他任御史期间,多次上书宋神宗,指出不可变法的理由。见劝说无效,便最后说了一句:“自古兴治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谓不可而能有成者。”意思是反对者太多,总有反对的理由,天下没有反对者过多而能成功的改革,他以支持和反对改革人数的多寡来预测改革的成败,这倒与当时其他士大夫以王安石的长相批评他、以王安石的品格贬低他有所不同,不过程颢这一反对的理由,最终也确实一语成谶。

  变法的对错、长短、好坏姑且不论,程颢在变法中的表现的确温柔敦厚,颇见君子之风,无怪乎刚烈火爆如王安石者,都对他如此尊敬。

轶闻传说:御史不知上未食

  熙宁二年(1069),宋神宗接受御史中丞吕公著的推荐,提拔程颢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

  监察御史是言官,其职责是规劝皇帝、纠察百官。然而对于士大夫来说,纠察百官好说,但规劝皇帝却是门“技术活”。不提吧,职责所在。提吧,皇帝脸上无光,万一生点意见、来点态度,这帽子都说不定难保。所以,很多监察御史履职,或碍于情面,或担心权威,或害怕打击,往往形式重于内容,走走过场,不过让皇帝表现一下纳谏的姿态而已,至于纳不纳、纳什么、怎么纳,不予深究。

  程颢任御史,却执拗、较真,他常常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以诲人不倦的态度,絮絮叨叨地在宋神宗面前数落,不厌其烦。问题是他不厌其烦,那些侍从却大厌其烦,有一天午餐时间都过了,程颢还在那里一二三地摆道理,宋神宗饥肠辘辘,又不好明言。侍从便正色对程颢说:“御史不知上未食乎?”皇帝还没吃午饭呢!程颢这才依依不舍地退了出来。

后世评价

  程颢、程颐经学思想以“经所以载道”和以义理解经为基本纲领,并在经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天理论哲学,完成了伦理型儒学向哲理型儒学的转化,亦是经学史上的宋学发展为思想史上的理学的重要标志。二程以新儒学的义理来阐释儒家经典,是其与前代儒学的基本区别,具有新的时代特征。二程创立的天理论哲学代表了宋代理学发展的主要趋势,二程确立了理学的道统论,由此体现出其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程颢和程颐世称二程,他们在中国儒学思想发展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儒学第二次复兴的主要骨干人物。可谓宋学(注:一般指称宋代的儒家学术,学界也有指宋代学术总称)泰斗。

  《辞海》:程颢,教育家、哲学家。二程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

  二程创立的理学,是用“理”将儒家经典思想的丰富内容予以涵盖,提出了社会治理和人们安身处事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道路与方法。二程理学是对孔孟儒学的继承与发展,它继承了儒家经典中仁义礼智信等心性修养,将成德成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人生哲学的最高理想;同时又有新的发展和创新,在吸收佛教思辨的基础上,给儒学增添了辩证内核。二程理学中包含着理性主义因素,倡导理性地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对事物的认识要持中,不走极端;就社会治理来说,要顺应天理、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要节制人的过分欲望。二程理学的核心内容,包括成德、成圣的道德修养观,“中、正、诚、敬、恕”立身处世原则,“公、德、仁、顺、和”治国理政之道和义利观,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深刻而广泛。一些经典格言(如天理良心、诚心诚意、天理难容等)已融入人们的思想和口语中,直接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程颢不仅仅是一位理学家,还是一位精通治道的地方官;不仅仅是一位思想家,更是一位实干家。

  程颢作为一代大儒,对中国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让人惊异的是,程颢不仅仅是一位理学家,还是一位精通治道的地方官员;不仅仅是位思想家,更是一位实干家,他在州县基层任职多年,心怀天下,政绩卓然。

  1085年(宋神宗元丰八年),程颢逝世,终年54岁。他逝世后,宰相文彦博为其题写墓碑,送他“明道先生”四个大字。程颐在《明道先生墓表》中评价他:“使圣人之道焕然复明于世,盖自孟子之后,一人而已。”

简介

  程颢(1032-1085)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嘉祐进士。神宗时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曾和其弟程颐学于周敦颐,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在洛阳讲学十余年,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知识、真理的来源,只是内在于人的心中,“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遗书》卷二上)。使心寂然无事,“廓然大公”,“内外两忘”,即能“穷心”“尽性”。为学以“识仁”为主,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认为前圣后圣所传的不是圣人之道、圣人之心,而是自己的心,“己之心,无异圣人之心”,“欲传圣人之道,廓充此心焉耳”。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遗书》卷十一)。他和弟颐的学说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所著有《定性书》、《识仁篇》等。后人据其言论所编的《遗书》、《文集》、《经说》等,收入《二程全书》。

人物生平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程颢出生,其祖先历代仕宦,世代居住在中山府,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迁居开封府,祖父程遹(《宋史》作程羽)迁居河南府(今洛阳),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宋仁宗录旧臣后代,程颢的父亲程珦因此被授为黄陂县尉,历知龚、凤、磁、汉诸州,后官至太中大夫。二程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其父程珦影响,以反对王安石新法著称。

程颢资性过人,修养有道,和粹之气,盎然于面,门人、友人与之相交数十年都未尝看见他有急厉之色。

嘉祐二年(1057年),程颢举进士后,历任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神宗在位期间(1068年~1085年),程颢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他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了一套教育思想体系。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且强调教育必须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的基本内容。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也影响深远。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程颢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

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未行而卒,享年54岁。

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赐谥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

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川伯”,并“从祀孔子庙庭”。

元明宗至顺元年(1330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

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诏令两程祠以颜子(即颜渊)例修建,规制比于阙里,前后殿庑斋室等房共六十余间,祭文称颂两程“阐明正学,兴起斯文,本诸先哲,淑我后人”。

明宪宗成化二十年(1489年),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清圣祖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程进儒为贤,位列孔子及门下、汉唐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赐给二程祠“学达性天”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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