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名 | 戴飞 |
所处时代 | 宋代 |
出生地 | 山西省五寨县 |
主要作品 | 《寓杭次旋人催归诗韵》 |
1980年12月盱眙县第一水泥厂工人;1983年4月盱眙县司法局办事员;1985年7月盱眙县法院书记员;1990年9月盱眙县法院助审员;1994年11月盱眙县法院审判员、临淮法庭副庭长;1996年1月盱眙县临淮法庭庭长(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中央党校政法专业函授本科学习并毕业);1999年3月任盱眙县法院院长助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1年7月任盱眙县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2年10月任盱眙县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3年1月任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4年11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省委党校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并毕业);2007年4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7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2012年5月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2012年6月20日在盐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党的十六大代表、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