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策三岁时随父亲到新加坡,八岁时回中国。小学毕业后,到广州的“广东海军学校”读书,并且加入同盟会。1912年民国成立后,曾成立“海校同志会”反对袁世凯,事败出走香港。1917年海军第一舰队程璧光支持孙中山的护法运动,陈策亦置身其中。之后更参与游说陈炯明支持孙中山。1922年6月,陈炯明与孙中山意见不合,双方发生武装冲突。陈策指挥舰队,协助孙中山等人突围。1923年孙中山重回广州,任陈策为广东舰队司令,北伐后,广东舰队改为国民革命军海军第四舰队,仍以陈为司令。1928年2月6日,原中山舰舰长李之龙从日本乘坐法国邮轮经香港秘密回到广州,准备继续在海军中进行策反工作。一下船就被特务发现,当晚深夜特务包围了李之龙在豪贤路136号的住所,再度被捕。次日,蒋介石得知李之龙被捕,立即打电报给主持广州“清党”的李济深,命令把李解往南京。李济深接电后,打电话给承办李之龙案件的海军第四舰队司令陈策,叫他将李之龙押送到自己的司令部来,但陈策以“策动海军叛乱”罪名判处李之龙死刑,于2月8日将其在红花岗执行枪决。1930年,陈策依靠海军舰队,盘踞海南琼州。1932年与陈济棠发生冲突,陈策率舰到海口,陈济棠出动空军轰炸,击沉驱逐舰一艘,陈策被迫下野出国考察。回国后获南京任为海军部次长,并且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开始制定中国海军抗日方略。1936年陈济棠以抗日名义再次反蒋,但手下的空军、陆军宣布效忠中央,海军亦投奔陈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