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盖自五年贾青以平准物价与金银之类,行抵当于畿县,次年行之诸路,以常平、市易赊贷及宽剩钱为本,五路各十万缗,余路五万缗。
畿县jī xiàn
词语解释:旧称京都近旁的县份。畿县[jīxiàn]⒈旧称京都近旁的县份。
网络解释:畿县旧称京都近旁的县份。《新唐书·百官志四下》:“畿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元年》:“白孝德与邠宁节度使张蕴琦将兵屯畿县,子仪召之入城,京畿遂安。”胡三省注:“京兆府管二十县,万年、长安为赤县,馀县皆为畿县。”宋曾巩《史馆申请三道札子》:“欲乞京畿,委开封知府及畿县知县,在外委逐路监司、州县长吏,博加求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