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五邦傅纂注,叶子雨参订。维时参订者,州候铨县姜廷铭。曾与僧肇等共参订罗什之译经。题“醒世居士编辑,樵叟参订”。学士、直学士八人,掌讨论参订。王氏著述及评注参订他人之作甚多。右笔记三,以数本参订,粗少舛午。学士、直学士掌讨论参订。今故备著於录,备参订焉。尝与贾充等参订法律。
樵叟qiáo sǒu,汉语词语
词语解释:打柴的老翁。樵叟[qiáosǒu]⒈打柴的老翁。
网络解释:樵叟唐沈佺期《入少密溪》诗:“游鱼瞥瞥双钓童,伐木丁丁一樵叟。”唐王昌龄《题灞池》诗之一:“世事不复论,悲歌和樵叟。”清李渔《闲情偶寄·种植·桃》:“所谓‘桃腮’、‘桃靥’者,皆指天然未接之桃……此种不得於名园,不得於胜地,惟乡村篱落之间,牧童、樵叟所居之地,能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