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锯之余
【拼音】:dāo jù zhī yú
【注音】:ㄉㄠㄐㄨˋㄓㄩˊ
【简体】:刀锯之余
【繁体】:刀鋸之余
词语解释犹刑馀。指阉人。刀锯之余[dāojùzhīyú]⒈犹刑馀。指阉人。
引证解释⒈犹刑馀。指阉人。引《史记·晋世家》:“宦者曰:‘臣刀锯之餘,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故得罪於君。’”《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如今朝廷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餘荐天下之豪俊哉!”刘良注:“刀锯,宫割用刀也。”
综合释义犹刑馀。指阉人。《史记·晋世家》:“宦者曰:‘臣刀锯之餘,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故得罪於君。’”《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如今朝廷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餘荐天下之豪俊哉!”刘良注:“刀锯,宫割用刀也。”刀锯之余[dāojùzhīyú]谓刑余之人也,又指宦官也。《史记·晋世家》:「臣刀锯之余。」;《汉书·爰盎传》:「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之余共载。」;《昭明文选·司马迁·报任安书》:「奈何令刀锯之余荐天下豪杰哉。」良注:「刀锯,宫割用刀也。余,谓余生。」
网友释义【词目】刀锯之余【读音】dāojùzhīyú【释义】刀锯:古代刑具,代指刑罚。受刑之余。指阉人。【出处】《史记·晋世家》:“宦者曰:‘臣刀锯之余,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故得罪于君。’”
汉语大词典犹刑馀。指阉人。《史记·晋世家》:“宦者曰:‘臣刀锯之馀,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故得罪于君。’”《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如今朝廷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馀荐天下之豪俊哉!”刘良注:“刀锯,宫割用刀也。”
其他解释谓刑余之人也,又指宦官也。《史记·晋世家》:「臣刀锯之余。」;《汉书·爰盎传》:「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之余共载。」;《昭明文选·司马迁·报任安书》:「奈何令刀锯之余荐天下豪杰哉。」良注:「刀锯,宫割用刀也。余,谓余生。」
其他释义刀锯:古代刑具,代指刑罚。受刑之余。指阉人。
读音:dāo
[dāo]
(1)(名)用来切、割、削、砍、铡、斩的工具:菜~。
(2)(名)刀形的东西:冰~。
(3)(量)纸张的计算单位;一百张叫一刀。
读音:jù,jū
[jù]
[ jù ]1. 用薄钢片制成有尖齿可以来回拉动割开木头或金属的器具:木锯。钢锯。电锯。拉锯。
2. 用锯把东西拉(
[ jū ] )开:锯树。锯木头。锯末。1. 同“锔”。
读音:zhī
[zhī]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读音:yú
[yú]
(1)(代)我。
(2)(Yú)姓。
(3)(名)剩下:~存|~党|~毒|~额|~款|~力|~粮|~剩|~缺|~外|~威|~蓄|~残|~多|~富|节~|盈~|心~力拙|不遗~力|残渣~孽|虎口~生|死有~辜|心有~悸|绰绰有~|游刃有~。
(4)(名)大数或度量单位等后面的零头:~数|五百~斤|一丈~。
(5)(名)指某种事情、情况以外或以后的时间:~闲|业~|茶~饭后|兴奋之~|高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