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公忘己
【拼音】:xùn gōng wàng jǐ
【注音】:ㄒㄩㄣˋㄍㄨㄥㄨㄤˋㄐㄧˇ
【简体】:徇公忘己
【繁体】:徇公忘己
词语解释徇:献出生命。为国家公众献身,弃私利于不顾
基础解释为国家公众献身,弃私利于不顾。
综合释义修为国家公众献身,弃私利于不顾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夺范纯仁谥忠宣议》:“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徇公忘己[xùngōngwàngjǐ]为了国家或公众的利益,而舍弃个人的私益。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记文》:「非特救当世正人端士之网罗,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也作「徇公灭私」。
成语词典版修订本参考资料:为了国家或公众的利益,而舍弃个人的私益。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记文:非特救当世正人端士之网罗,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亦作徇公灭私。
国语词典为了国家或公众的利益,而舍弃个人的私益。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记文》:「非特救当世正人端士之网罗,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也作「徇公灭私」。
读音:gōng
[gōng]
(1)(形)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款|~物|~事公办。
(2)(形)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分母|~议|~约。
(3)(形)属于国际间的:~海|~制|~斤。
(4)(动)使公开:~布|~之于世。
(5)(形)公平;公正:~买~卖|大~无私|秉~办理。
(6)(名)公事;公务:办~|~余。
(7)(Gōnɡ)姓。
(8)(名)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爵|~侯|王~大臣。
(9)(名)对上了年纪的男子尊称:诸~|张~。
(10)(名)丈夫的父亲;公公:~婆。
(11)(形)(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羊|这只小鸡是~的。
读音:wàng
[wàng]
(动)忘记:~掉|难~。
读音:jǐ
[jǐ]
(1)(代)自己:舍~为人|坚持~见。
(2)(名)天干的第六位。参见〔干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