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原则
【拼音】:hù huì yuán zé
【繁体】:互惠原則
【英语】: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拼音】:hù huì yuán zé
网友释义互惠原则(Reciprocity),也称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它指两成员在国际贸易关系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辞典修订版国与国交往时,依平等原则互相给予相同或类似的权利,承担相同或类似的义务。
读音:hù
[hù]
(副)互相;彼此:~相|~惠~利|~不侵犯|~生|~结秦晋|~通有无|~助组|~感系数。
读音:huì
[huì]
(1)(名)好处;恩惠:小恩小~|施~于人|受~于人。
(2)(动)给人好处:互利互~|平等互~。
(3)(副)敬辞;用于对方对待自己的行动。~临|~顾|~存。
(4)(Huì)姓。
读音:yuán
[yuán]
(1)(形)最初的;开始的:~始|~人|~生动物。
(2)(形)原来;本来:~地|~作者。
(3)(形)没加工的:~棉|~煤|~油。
(4)(Yuán)姓。
(5)(动)原谅:情有可~。
(6)(名)宽广平坦的地方:平~|高~|草~。
(7)同“塬”。
读音:zé
[zé]
(1)(名)规范。
(2)(名)规则。
(3)(动)效法。
(4)(量)用于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
(5)(连)表示因果关系的词。
(6)(连)表示转折关系的词。
(7)(连)表示肯定判断的词。
(8)(连)表示两件事在时间上前后相承。